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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附近没有停车位了,能否在人行道上停车?

日期:2021-12-22

不能。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占用、挖掘行为:

(一)设置占道停车点;

(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三)堆放物品、设置标牌或广告;

(四)开设车行坡道或进出道口;

(五)建设各种建(构)筑物;

(六)其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


政策原文:《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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