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793534781D/2023-002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3 |
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隶属于垫江县城市管理局。
(一)职能职责
1. 承担城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雕塑、停车场所等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运行维护;
2. 承担城区道路、夜景景观照明运行维护;
3. 承担城区照明系统自动化运行维护;
4. 承担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及果皮箱、垃圾分类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
5. 承担城区公共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绿带)环境卫生作业的组织等工作;
6. 承担城区牛皮癣清除的工作;
7. 承担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
8. 承担城区垃圾分类等工作;
9. 承担城区河道、水域清漂等工作;
10. 指导乡镇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科室: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宣传、保密、后勤、档案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政工人事、群团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内部管理制度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信访维稳、议提案办理;负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设施设备、材料、物资保管以及车辆维修维护;负责内部审计和单位核算;负责垃圾处置费征收相关工作;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卫管护科。负责城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运行管护工作;负责县城区公共区域机扫冲洗作业、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收运作业、水域清漂作业;负责化粪池监测;负责县城区公共区域垃圾分类作业和厨余垃圾收运;负责脏车入城自动冲洗点工作;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垃圾处置科。负责采集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厂等的垃圾处理量、工艺标准和作业质量等方面数据信息;负责检测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计量工作;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施管护科。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雕塑、停车场所等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负责县城区桥梁、隧道安全检测;参与临时开挖及占用城市道路现场勘察;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夜景景观照明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负责远程智能终端系统等设备运行维护;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398.41万元,支出总计10398.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2.19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5.68万元较上年减少571.14万元,增长3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2.72万元较上年减少632.62万元,下降6.7%,年初结转结余470万元较上年减少248.44万元,下降34.6%;本年支出10398.41万元较上年减少982.19万元,下降8.6%,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470万元,下降100.0%。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992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3.75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8.41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39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2.19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69.95万元,占9.3%;项目支出9428.45万元,占90.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上年减少47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缺口较大,未形成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98.4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430.61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5.6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71.14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 2021年追加设施维护补差债券资金700万弥补本年缺口。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98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人员经费79万元,二是追减公用经费34.19万元,三是调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277.79万元。四是调减清漂资金3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7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2022年设施维护补差债券资金较上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8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经费79万元,二是追减公用经费34.19万元,三是调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277.79万元,四是上年结转设施维护维修补差支出250万元,五是调减清漂资金32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末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设施维护补差债券资金在2022年支出且本年缺口较大未形成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1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48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7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清算补缴职业年金、追加健康休养费及退休一次性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25.55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299.34万元,占2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4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清漂资金收回。
(5)城乡社区支出820.27万元,占6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
(6)农林水支出1.8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划拨给乡镇补助资金作调减指标处理。
(7)住房保障支出54.99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2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4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绩效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统筹等。公用经费21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3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2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83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2.6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减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维修经费、追减农村生活垃圾及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费。减少垃圾分类债券资金。本年支出905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8.88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减少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维修经费、农村生活垃圾及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费、垃圾分类债券资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0.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9万元,下降8.8%,较上年支出数175.53万元减少15.39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本年没有公务车购置费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本年未购置执法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少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购置数量,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8.8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环卫作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7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174.25万元减少15.37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城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2.3%。较上年支出数1.29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保有量为32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元,车均维护费4.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增加工勤人员培训学习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6.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6.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垫江县城环卫作业服务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9061.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累计执行8958.45万元,使用完成率达98.9%。主要产出和效果:农村生活垃圾及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费方面:完成农村垃圾清运转运63314.96吨,完成餐厨垃圾转运 1478.69吨。市政服务专项经费-购买服务方面:确保我县市政工作管理有序,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聘用购买服务人员36名,购买服务月份为12个月。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方面:当年完成渗滤液产出量17.6万立方。城市保洁费(清扫保洁)方面:完成了城区保洁面积426.32万平方米。清扫保洁环卫工人619个,公厕数为55个,垃圾清运转运量5.4万吨。全年市政服务中心城区保洁面积完成率100.0%,公厕管理完成率100.0%,垃圾清运转运完成率100.0%,机械冲洗验收合格率100.0%,机械冲洗正常运行率100.0%,故障排除率99.0%,系统验收合格率98.0%城市保洁(机械冲洗)方面:完成机械冲洗人员支出,人员总计81人,支出共计600万元,机械冲洗车辆26辆。机械冲洗验收合格率100.0%,机械冲洗正常运行率100.0%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维修方面:巡查全县道路151余条,总长328.8公里,维护维修车行道约5120㎡,人行道约2.32万㎡,树池石515m, 路缘石608m;维修路灯1817盏、保洁路灯1070盏。故障排除率99.0%,系统验收合格率98.0%。水域清漂方面:对城区内近20万平方米河道,24万余平方米湖泊及时清理漂浮物和消落区垃圾,做到城区水域清漂全覆盖。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预算资金不足,二是设置绩效指标不够细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强部门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61.41万元,执行数为186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完成渗滤液产出量17.6万立方,隐患排除率100.0%,完成生态、社会环境效益指标。有效解决了垃圾场产生的渗滤液,避免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费用(财政重评公开)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年末追加资金补缺口;二是设置绩效指标不够细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预算,按期支付。二是增强部门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费用(财政重评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杨琴023-74660662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机构运行信息表
10、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评估报告及评价指标表
附件10
目录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
(二)年度资金预算:2021年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资金预算为1,800.00万元,资金性质为基金。
(三)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广州市华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鼎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鼎航公司对垫江县垃圾填埋场流入调节池内的生活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使处理后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五)绩效评价范围: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已拨付的基金1,800.00万元。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综合得分为90.5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20.00 |
16.00 |
80.00% |
过程 |
20.00 |
19.00 |
95.00% |
产出 |
30.00 |
26.50 |
88.33% |
效益 |
30.00 |
29.00 |
96.67% |
小计 |
100.00 |
90.50 |
90.50% |
三、综合结论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通过对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进行综合治理,可极大程度上降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土壤、水体的污染风险,有利于保护自然水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财务核算不严谨;渗滤液处理量实际完成率低,设备停产时间较长。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部门(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应编制绩效目标,申请设立重点专项时应提出重点专项在存续期计划达到的总目标,并明确核心指标。
通过审查市政服务中心提供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发现,项目绩效目标仅反映项目年度总体实施内容,无具体实施内容,同时缺乏项目产出成本、产出效益和效果,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虽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但存在以下问题:产出质量指标设置错误,“渗滤液处理完成率100%”为产出数量指标;缺少生态效益指标。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指标设置无法完全满足“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标准。
(二)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财务核算不严谨
通过审查项目明细账、支付凭证等资料发现,存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情况,具体为2021年11月11号凭证,支付了梁平区城管局到垫江考察渗滤液处理工作的业务招待费,共计金额960.00元。
评价认为,此项支出与渗滤液处理费用无关,且非项目支出,应列为基本支出中的业务招待费,财务核算不严谨。
(三)渗滤液处理量实际完成率低,设备停产时间较长
根据市政服务中心所提供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显示,鼎航公司计划年处理规模130,000.00m³,2021年实际处理量为48,227.00m³,渗滤液处理量实际完成率为37.10%,未达计划申报处理量,存在产能闲置。
同时,由鼎航公司提供的渗滤液处理《机电设备运行记录表》并结合《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2021年1-12月运行情况统计表》显示,鼎航公司2021年1月至3月处于停产,原因系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维修检修,直至2021年4月13日恢复运营,全年停产102天,设备全年运转率为72.05%。全年停产天数较长,设备运转率较低。但评价小组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2020年10月26日,县领导、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巡查项目现场时均指出:深度处理池内部钢板、槽钢、顶部拉梁锈蚀严重,防腐层脱落,存在很大的环境风险,需进行技术评估,立即整改。此外,自2019年7月开始,由于应急设备的投入运营,浓缩液回灌导致生活垃圾原液水质发生大幅度恶化,致使该项目池子淤泥大量累积,以至于池子底部的曝气管道曝气堵塞不均匀,鼎航公司需对池子底部淤泥进行清理、检查底部曝气管道堵塞情况并按实际情况进行维护。评价认为,因客观原因导致2021年1月至3月均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综上所述,鼎航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存在处理量未达计划、停工停产天数较长的情况,不利于渗滤液长期稳定处理。
(一)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细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
项目主管部门应注重绩效目标与一般指标的设置,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对项目原有目标进行完善,明确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目标及效果。通过本年度预算与项目任务的匹配性分析,合理设置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指标,指标设置要尽量具体、细化。通过将任务和要求等内容的指标化,提升绩效目标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保证项目开展效果的实现。
(二)规范财务核算管理,提高财务核算严谨性
市政服务中心应重视财务核算规范性、严谨性,财会人员应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对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更好地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财政监督,对资金运作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使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过程监管,保障实际产出数量及运转天数达标
对于渗滤液处理量数量未达计划申报处理量情况,实施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月度、季度处理量标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实际处理量达到计划标准。同时,对于设施设备维修时间造成停产时间过长的情况,实施单位应及时与设备维护公司沟通定期核查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对于长期维修考虑是否替换零部件,确保全年运转天数,保持渗滤液处理的长期稳定。
此外,主管部门应落实项目考核机制,对实施单位的渗滤液处理量、出水质量、安全管理、设备检修、设备运转天数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及监管,保障渗滤液处理能满足实际需求,避免出现渗滤液泄露风险。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财政和项目(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2〕293号)文件的要求,垫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实施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以下简称“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
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1〕20号)文件,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资金预算为1,800.00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到位资金1,800.00万元,资金性质为基金。
主管部门: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广州市华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绿公司”),重庆鼎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航公司”),鼎航公司是华绿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垫江县范围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是对垫江县垃圾填埋场流入调节池内的生活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使处理后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2021年全年主要由鼎航公司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2018年2月24日,华绿公司与重庆市垫江市政服务中心(原垫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签订《垫江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建设运营合同》,主要负责建设渗滤液处理厂建设,并在垫江范围内成立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重庆鼎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日常运营。运营合同中约定,项目建设期150天、运营期10年。垫江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于2018年8月21日试运营,2018年12月11日取得环评批复(渝(垫)环准〔2018〕037号),2018年12月19日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垫)环排证〔2018〕0119号),2019年3月1日完成生态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测联网对接,项目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开始运营。设计标准为1套处理规模为180m³/d的渗滤液处理设备,出水率达到80%,渗滤液服务费单价为109.00元/m³。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已拨付的基金1,800.00万元。
本项目主要是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按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突破领域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分析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症结根源,为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2.《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19号);
3.《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垫江发改发〔2017〕146号);
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垫)环准〔2017〕285号);
5.《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垫江县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垫江建初设〔2018〕24号);
6.《垫江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式运营的通知》(垫江城管发〔2019〕23号);
7.《垫江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建设运营合同》;
8.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考核办法、资金使用和分配办法等项目实施过程资料;
9.其他相关法规、文件及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评价工作秉承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依据充分、成本效益的原则,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评价工作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客观公正原则。评价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等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依据充分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并要通过现场调研,为评价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作的重点是评价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和预算的准确性,在开展评价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成本、节约经费,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2.绩效评价标准
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工作由垫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管理,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具体评价。
本次评价以项目2021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主要评价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内容,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衡量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效果。
根据评价目的和原则,结合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特点,在与县级相关部门充分交流、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四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21个、四级指标(细项指标)39个。一级指标及分值构成如下:
一级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合计 |
分值 |
20 |
20 |
30 |
30 |
100 |
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实行100分制,评价结果设四个等级:优(≥90分);良(≥80分,<90分);中(≥60分,<80分);差(<60分)。
本次评价紧紧围绕“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方法。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审法、现场核查法等进行评价,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和效果做出全面、准确和客观的评价。
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法。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分析哪些预期目标已经完成(包含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哪些没有完成,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专家评审法。通过工程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依据专业知识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并形成评价意见。
现场核查法。现场评价小组与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包括各级主管部门、实施(用款)单位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事求是核查其财务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核实。
评价工作主要经过以下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工作组,并对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与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就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讨论,形成绩效评价方案,明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评价小组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公众访谈、问卷调查,对项目资料、财务资料进行查证核对。
3.分析评价。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甄别,按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有关部门沟通讨论并修正,形成正式评价结论。
4.编写报告。根据评价结论,编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就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与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和实施部门等进行沟通,几方无异议后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即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逐项分析评价如下:
(1)立项依据充分性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19号)文件所提出“2017年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配置完善工作,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具体要求。市政服务中心作为牵头单位,加快推进渗滤液处理厂建设工作,向县发改委拟定关于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立项的请示,取得《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垫江发改发〔2017〕146号),项目正式立项。
同时,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实施,可极大程度上降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土壤、水体的污染风险,有利于保护自然水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评价认为,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的实施,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上级政府决策,且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急迫性、可行性,资金来源有保障、项目分配合理,预期完成数量、质量、时效基本符合正常水平,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以垫江发改发〔2017〕146号文件正式立项,市政服务中心抓紧办理前期手续,通过审查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立项批复、可研批复、招标文件、前期手续、运营合同等资料,评价人员未发现缺少相关立项手续的情况,立项程序符合垫江县立项申报审批流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合理、论证充分、程序规范、立项申请、立项批复等文件比较齐全、资料较完整。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市政服务中心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显示,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解决垃圾场产生的渗滤液,避免环境污染事件”。
评价认为,项目上述绩效目标仅反映项目年度总体实施内容,无具体实施内容,同时缺乏项目产出成本、产出效益和效果,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评价小组无法判断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水平。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来看,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分设置三级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数量指标(含指标值)1项,为“预计渗滤液产出量13万立方”;产出质量指标1项,为“渗滤液处理完成率100%”;产出成本指标2项,分别系“项目预算控制数1800万”“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平均单价135元/立方米”;产出时效指标1项,为“隐患排除及时率100%”;社会效益1项,为“城区渗滤液处理量覆盖率100%”;满意度指标1项,为“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上述绩效指标虽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但存在以下问题:产出质量指标设置错误,“渗滤液处理完成率100%”为产出数量指标;缺少生态效益指标。评价认为,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无法完全满足“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标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3.资金投入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执行了立项审批、预算编制、预算审批等程序,预算编制内容与项目实施内容基本一致,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预算金额为1,800.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1,830.16万元,包含上年度结余30.16万元,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通过审查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相关资料,主管部门对各项目投资额的分配主要依据渗滤液产生处理量进行划分。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评价认为,2021年预算安排的资金中,用于支付2020年渗滤液处理费用占总体渗滤液处理费用的76.86%,实际用于2021年渗滤液处理费用仅占23.14%,资金存在分配不合理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
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1〕20号)文件,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资金预算为1,800.00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到位资金1,8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及时率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预算执行情况
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2021年度资金预算为1,800.00万元,根据市政服务中心财务科室提供的项目明细账、记账凭证等资料显示,市政服务中心对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共计支付1,830.16万元,包含上年度结余30.1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101.68%。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在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市政服务中心按照已有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手册》执行,对项目预算管理、经费收支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规定,以此加强部门对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项目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资金使用履行了审批程序,审批手续到位,相关凭据较完整合规,资金支付程序符合规范,支付方式合规,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能够真实、完整、清晰、及时反映项目收支情况,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能够保障资金按规定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并改善。
通过审查项目明细账、支付凭证等资料发现,存在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情况,具体为2021年11月11号凭证,支付了梁平区城管局到垫江考察渗滤液处理工作的业务招待费,共计金额960.00元。评价认为,财务核算不严谨,此项支出应列为业务招待费,而非项目支出。
《垫江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建设运营合同》中约定的支付原则及方式为“服务价款,实行按月直接支付(渗滤液运行处置费=实际合格出水量×109元/m³),并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项目公司支付渗滤液运行处置费”。但市政服务中心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运营合同约定条款及时支付的情况,具体为:2021年3月29号凭证,支付鼎航公司2020年10月渗滤液处理费共计26.64万元;2021年5月24号凭证,支付鼎航公司2020年11月渗滤液处理费共计5.07万元。经与项目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到,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对水质检测发现超标现象,市政服务中心暂停支付渗滤液处理费,后鼎航公司经复议,撤销行政处罚,于2021年5月支付前期费用。此处酌情考虑,暂不扣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2.业务管理
(1)组织管理
通过审查相关资料,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由市政服务中心下设的垃圾处置科主要负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资料收集、运营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并将项目工作任务分解安排到相关科室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组织实施。评价认为,人员数量是否与项目匹配,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健全。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制度建立
市政服务中心在实际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上级的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并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了《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垃圾处置科工作规则》,包含了巡查制度、值守制度、问题发现处理机制、渗滤液抽排机制、应急机制、渗滤液计量制度、渗滤液统计制度、生态环境指标检测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明确了各工作环节职能职责,能保障项目正常运行。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3)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政服务中心及鼎航公司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进行控制。垫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后,对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同时,鼎航公司会定期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检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每月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此外,县环保局根据生态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测对渗滤液排水口水质进行实时监测,保障出水水质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限值要求。在资料管理方面,项目的相关手续完善,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评价发现,市政服务中心在监管过程中,基本按照相应制度执行,执行情况良好,项目的相关手续完善,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4)项目质量可控性
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及市政服务中心提供的项目资料显示,项目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鼎航公司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保障出水水质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市政服务中心采取日常巡查、群众监督、质量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和手段,严格把每个环节的质量关和进度关,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1.实际完成率
(1)渗滤液处理量完成率
通过审查鼎航公司提供的《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2021年1-12月运行情况统计表》,鼎航公司2021年年度实际处理量为48,227.00m³。市政服务中心年初编制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显示,鼎航公司负责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计划年处理规模为130,000.00m³。
按照公式渗滤液处理量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计算得出鼎航公司渗滤液处理量实际完成率为37.10%,实际完成率≤60%。但由于深度处理池内部材料防腐层脱落、锈蚀严重,加上深度处理池子内部淤泥累积需清理,导致渗滤液处理厂必须进行停产检修,全年实际完成率较低。虽然是属于设备设施维护事项,但确实影响了实际处理量,故此项指标酌情扣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50分。
(2)渗滤液设备全年运转率
根据鼎航公司提供的《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2021年1-12月运行情况统计表》并结合相关资料显示,鼎航公司2021年1月至3月停产检修设备,其间未进行渗滤液处理,后于2021年4月13日恢复运营,全年实际运转天数为263天。按照公式渗滤液设备全年运转率=(实际运转天数/全年天数)×100%,鼎航公司设备全年运转率为72.05%,故鼎航公司得分为3.60分(72.05%*5=3.60分)。
但评价小组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2020年10月26日,县领导、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巡查项目现场时均指出:深度处理池内部钢板、槽钢、顶部拉梁锈蚀严重,防腐层脱落,存在很大的环境风险,需进行技术评估,立即整改。此外,自2019年7月开始,由于应急设备的投入运营,浓缩液回灌导致生活垃圾原液水质发生大幅度恶化,致使该项目池子淤泥大量累积,以至于池子底部的曝气管道曝气堵塞不均匀,鼎航公司需对池子底部淤泥进行清理、检查底部曝气管道堵塞情况并按实际情况进行维护。评价认为,因客观原因导致2021年1月至3月均处于停产整改阶段,此项指标酌情考虑,暂不扣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2.完成及时率
根据市政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和评价小组实地调研,并结合《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2021年1-12月运行情况统计表》,2021年1月至3月处于停产状态,系鼎航公司进行检修设备,其间渗滤液暂储存至垃圾填埋场1、2号应急池,未发生渗滤液泄露。本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处理量,垫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第二至四季度均正常运营完成任务,渗滤液处理完成及时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3.质量达标率
(1)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达标率
根据市政服务中心提供的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实施情况资料显示,规定渗滤液处理厂出水水质需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限值要求(本项考核:色度(稀释倍数)、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共14项指标)。结合实地调研发现,鼎航公司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并每月出具水质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合格。此外,县环保局对渗滤液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线上实时监测,2021年未发生水质超标情况。因此,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达标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2)设施设备完好率
根据评价小组现场实地调研情况来看,鼎航公司对渗滤液运行设备进行了维修检修,并登记《机电设备运行记录表》,2021年1月1日至4月12日渗滤液处理厂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系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故按照天数计算,全年共计停产102天,设施设备完好率为72.05%(263/365*100%)。在实际调研中发现,由于深度处理池内部材料防腐层脱落、锈蚀严重,再加上自2019年7月开始,由于应急设备的投入运营,浓缩液回灌导致生活垃圾原液水质发生大幅度恶化,致使该项目池子淤泥大量累积,以至于池子底部的曝气管道曝气堵塞不均匀,必须开展整改工作。评价认为,由于客观原因导致设备停产检修时间较长,本项指标酌情考虑,暂不扣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4.成本节约率
(1)渗滤液实际单价与计划单价的比率
鼎航公司负责的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按照中标价格确定最终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09.00元/吨。评价小组通过查阅项目辅助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垫江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费用结算申请表》等资料,鼎航公司按照确认的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核算和支付。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2)项目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
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1〕20号)文件,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资金预算为1,800.00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到位资金1,800.00万元。经审查市政服务中心财务科室提供的项目明细账、记账凭证等资料显示,市政服务中心对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共计支付1,830.16万元,包含上年度结余30.16万元。项目成本节约率为-1.67%。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根据评价小组实地调研结合市政服务中心提供的项目资料显示,项目整体完成效果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社会效益
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实施后,极大程度上提升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为垫江县提供了更为专业的渗滤液处理服务。完善了渗滤液配套处理基础设施,提高了渗滤液处理效率,有效解决了当地城市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问题,完善了城市基础配套功能,有效提升了城市形象。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实施改善了环境,卫生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的社会效益较显著。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6分。
2.生态效益
垫江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渗滤液处理工作,推进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区域卫生综合治理,渗滤液达标排放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处理,有效降低当地污染物排放、改善当地水体质量,避免二次污染,促进了当地环境的改善,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提升了市容市貌,居民的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努力打造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实施改善了生态环境,提升了市容环境,改善了城乡群众居住条件。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9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9分。
3.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实地调研,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实施单位严格履行《垫江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建设运营合同》的相关规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排放标准,控制出水水质达标,本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城市发展配套服务功能。同时,对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当地污染物排放、改善当地水体质量有着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滤液处理费用项目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属于政府长期投资范畴,资金来源有保障。市政服务中心结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实际情况,修建了1号、2号调节池,用于暂存垃圾填埋场所产生的渗滤液,避免汛期雨水激增所导致渗滤液处理超负荷的情况。此外,渗滤液处理厂二期项目正在筹建当中,能保障项目长效运营。但项目主管部门仍需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及制定业务管理办法、考核办法,明确项目管理制度。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4.社会公众满意度
本次评价,评价小组重点向重庆市垫江县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垫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场工作人员和群众进行问卷访谈共50份,回收有效问卷50份。经统计分析,垫江县渗滤液处理费用项目的满意度如下:
(1)对渗滤液处置政策及标准的满意度
调查内容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渗滤液处置政策及标准的满意度 |
100% |
- |
- |
附注:“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渗滤液处置政策及标准的满意度为100.00%,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2)对渗滤液处理工作的满意度
调查内容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渗滤液处理工作的满意度 |
94% |
6% |
- |
附注:“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渗滤液处理工作的满意度较高,其中:满意占比98.20%,不满意占比1.20%。存在不满意主要系渗滤液处置费支付不及时。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3)对渗滤液处理效果的满意度
调查内容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渗滤液处理效果的满意度 |
100% |
- |
- |
附注:“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渗滤液处理效果的满意度为100.00%,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综合得分为90.5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20.00 |
16.00 |
80.00% |
过程 |
20.00 |
19.00 |
95.00% |
产出 |
30.00 |
26.50 |
88.33% |
效益 |
30.00 |
29.00 |
96.67% |
小计 |
100.00 |
90.50 |
90.50% |
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通过对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进行综合治理,可极大程度上降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土壤、水体的污染风险,有利于保护自然水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财务核算不严谨;渗滤液处理量实际完成率低,设备停产时间较长。
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垫江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2〕407号)文件要求,部门(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应编制绩效目标,申请设立重点专项时应提出重点专项在存续期计划达到的总目标,并明确核心指标。
通过审查市政服务中心提供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发现,项目绩效目标仅反映项目年度总体实施内容,无具体实施内容,同时缺乏项目产出成本、产出效益和效果,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虽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但存在以下问题:产出质量指标设置错误,“渗滤液处理完成率100%”为产出数量指标;缺少生态效益指标。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指标设置无法完全满足“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标准。
通过审查项目明细账、支付凭证等资料发现,存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情况,具体为2021年11月11号凭证,支付了梁平区城管局到垫江考察渗滤液处理工作的业务招待费,共计金额960.00元。
评价认为,此项支出与渗滤液处理费用无关,且非项目支出,应列为基本支出中的业务招待费,财务核算不严谨。
根据市政服务中心所提供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显示,鼎航公司计划年处理规模130,000.00m³,2021年实际处理量为48,227.00m³,渗滤液处理量实际完成率为37.10%,未达计划申报处理量,存在产能闲置。
同时,由鼎航公司提供的渗滤液处理《机电设备运行记录表》并结合《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2021年1-12月运行情况统计表》显示,鼎航公司2021年1月至3月处于停产,原因系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维修检修,直至2021年4月13日恢复运营,全年停产102天,设备全年运转率为72.05%。全年停产天数较长,设备运转率较低。但评价小组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2020年10月26日,县领导、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巡查项目现场时均指出:深度处理池内部钢板、槽钢、顶部拉梁锈蚀严重,防腐层脱落,存在很大的环境风险,需进行技术评估,立即整改。此外,自2019年7月开始,由于应急设备的投入运营,浓缩液回灌导致生活垃圾原液水质发生大幅度恶化,致使该项目池子淤泥大量累积,以至于池子底部的曝气管道曝气堵塞不均匀,鼎航公司需对池子底部淤泥进行清理、检查底部曝气管道堵塞情况并按实际情况进行维护。评价认为,因客观原因导致2021年1月至3月均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综上所述,鼎航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确实存在处理量未达计划、停工停产天数较长的情况,不利于渗滤液长期稳定处理。后期应加强日常设备检修,及时处理,避免出现长时间停工现象。
项目主管部门应注重绩效目标与一般指标的设置,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对项目原有目标进行完善,明确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目标及效果。通过本年度预算与项目任务的匹配性分析,合理设置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指标,指标设置要尽量具体、细化。通过将任务和要求等内容的指标化,提升绩效目标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保证项目开展效果的实现。
市政服务中心应重视财务核算规范性、严谨性,财会人员应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对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更好地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财政监督,对资金运作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使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于渗滤液处理量数量未达计划申报处理量情况,实施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月度、季度处理量标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实际处理量达到计划标准。同时,对于设施设备维修时间造成停产时间过长的情况,实施单位应及时与设备维护公司沟通定期核查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对于长期维修考虑是否替换零部件,确保全年运转天数,保持渗滤液处理的长期稳定。
此外,主管部门应落实项目考核机制,对实施单位的渗滤液处理量、出水质量、安全管理、设备检修、设备运转天数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及监管,保障渗滤液处理能满足实际需求,避免出现渗滤液泄露风险。
1.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绩效评价指标表;
2.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3.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绩效评价访谈记录;
4.重庆市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绩效评价图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