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1793534781D/2023-002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城市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2.承担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市场监管有关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市场监管有关食品药品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8.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执法活动。

9.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暂保留原有的副科级。根据上述职责,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督查科、桂阳执法大队、桂溪执法大队、东部新区执法大队、户外广告执法大队、园林绿化执法大队、扬尘污染执法大队、市政环卫执法大队、应急特勤执法大队11个内设机构,事业编制50名。设支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1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53.95万元,支出总计1,653.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执法服装采购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5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执法服装采购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44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5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53.5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8.92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执法服装采购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11.78万元,占43.0%;项目支出941.77万元,占57.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54.0%,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结余弥补本年维护市场秩序经费不足部分。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3.9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3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执法服装采购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48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增加87.77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一次性奖励金增加7.8万元及年中生态环境局调整"以奖促治"项目5万元,导致支出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增加41.54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一次性奖励金增加5.82万元及年中生态环境局调整"以奖促治"项目5万元,导致支出增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增加87.77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一次性奖励金增加7.8万元及年中生态环境局调整"以奖促治"项目5万元,导致支出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增加41.54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一次性奖励金增加5.82万元及年中生态环境局调整"以奖促治"项目5万元,导致支出增长。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7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75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一次性奖励金。

3)卫生健康支出21.7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人员较新进人员缴费基数存在差异。

4)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生态环境局调整"以奖促治"项目.

5)城乡社区支出918.41万元,占8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

6)住房保障支出39.79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4万元,增长42.9%,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增加87.77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一次性奖励金增加7.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公用经费13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31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在项目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4万元。本年收入60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44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执法服装采购项目支出73.49万元,维护市场秩序经费80万元,增加城管专项经费-购买服务30万元。本年支出60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87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执法服装采购项目支出73.49万元,维护市场秩序经费80万元,增加城管专项经费-购买服务3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4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本年没有公务车购置费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经费不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9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部分用项目经费弥补。

公务接待费7.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城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5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33批次91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数增加,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8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误餐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31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购买服务工资纳入项目支出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度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941.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累计执行941.65万元,使用完成率达100.0%。规范了市场环境,取缔了占道经营,改善了城市秩序,杜绝了十乱行为(乱扔乱牵乱挂乱占乱吐乱停等),对违章占道行为予以制止,提升了人民满意度,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了社会治理,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了市容市貌,市民的生活环境有所提升,维护城市容貌。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度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941.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累计执行941.65万元,使用完成率达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每月开展1次县城区违法占道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清理取缔流动摊点12万余起,规范流动商贩占道经营1.52万余起,规范店外经营5900余起,取缔占道亭棚伞750余起、占道堆放物品380余起,现场责令整改1860余起。共立案查处占道经营行为47件,罚款7,700元。共检查城区建筑工地2000余次,设点检查渣车运输情况250余次,开展专项检查30余次,集中整治3次,共查处相关违法行为19次,罚款33,850元(其中工地未保持周边清洁5次,处罚款8000元;车身不洁3起,处罚款150元;未密闭运输5起,处罚款10,000元;随意倾倒建筑垃圾5起,处罚款5700元;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2起,处罚款10,000元)。巡查县城小区毁绿占绿情况813次,出动人数1638人次,出动车次796次。现场宣传引导310人次,制止小区业主毁绿占绿93起,依法拆除小区毁绿占绿73起;对小区业主毁绿占绿下达执法文书10起,立案查处违法占绿毁绿行为4起;联合县规划与自然资源执法支队依法强拆小区毁绿占绿违法建(构)筑物3起。共处罚违停二三轮车5781辆,罚款28万余元,查处违停机动车10500余辆。共整治拆除违规广告580余块,面积4840余平方米,极大地净化了城市空间。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何老师   023-74520109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机构运行信息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