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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793534781D/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城市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2.承担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市场监管有关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市场监管有关食品药品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8.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执法活动。

9.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执法支队设立办公室、法制科、督查科、桂溪执法大队、东部新区执法大队、户外广告执法大队、园林绿化执法大队、扬尘污染执法大队、市政环卫执法大队、应急特勤执法大队等11个内设机构。执法支队事业编制50名。设支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5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35万元,主要是去年年初预算中上年结转5.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5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38.7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35万元,主要是去年年初预算中上年结转5.9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6.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97万元,比2021年增加8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37万元,比2021年减少248.46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纳入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项目支出336.36万元,比2021年增加336.36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纳入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0万元,比2021年减少93.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城管执法服装购置项目,缩减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停车、市容秩序综合整治等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社保等差额部分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2.5万元,比2021年减少2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2021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次数,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万元,比2021年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编制车辆运行经费纳入项目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车辆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6.09万元,比上年减少34.73万元,主要原因为无编制车辆运行经费纳入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023-745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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