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全县纳入2019年决算的国有企业32户,企业资产总额300.6亿元、负债总额133.5亿元、国有权益总额165.1亿元(比上年增加19.3亿元、增长13.24%),平均资产负债率44.41%。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全县纳入2019年决算的国有金融企业1户(兴农担保公司),企业资产总额17013.14万元、负债总额4786.56万元,净资产12226.58万元,资产负债率28%。国有投资675万元(投资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占9%的股份),2019年底股东权益总额8738.73万元,国有权益786万元(国有资产增值111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19年底,全县307个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426个、独立核算机构数387个)的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315474.3万元,较上年增长71.33%(主要是政府新会计制度实施后,全县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清理入账);负债总额242424.14万元;净资产1073050.1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13303.28万元,占16.2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102171.02万元,占83.79%。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因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全县耕地、林地面积为截至2018年底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县共有耕地123.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92.09万亩(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2.55万亩) ;林地面积62919.66公顷,其中森林面积60619.09公顷(国有森林面积4336.27公顷),森林覆盖率40%。截至2019年底,全县水资源总量31884万立方米,总流域面积1518.37平方公里,各类水利工程11867处,有效灌溉面积2.641万公顷;共有矿产资源12种,探明并有一定储量的矿产资源7种。全县包括平台公司在内的国有土地储备928.93公顷(折合13933.95亩、账面价57.83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 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根据县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要求,明确县财政局主要履行全县国有资产综合性管理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其中: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自然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承担职能职责范围内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管理原则,建立系列管理制度,对全县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和处置等环节实施有效监管。
(二)严格资产配置标准,强化资产处置审核
1.在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方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对标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出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及办公家具的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清理检查。新核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和配置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超编超标车辆已全部公开处置。
2.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垫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垫江财政发﹝2018﹞83号),2019年全县处置行政事业性资产6286.8万元,其中:转让出售466.25万元,占7.42%;无偿划拨1149.93万元,占18.29%;对外捐赠99.44万元,占1.58%;置换422.85万元,占6.73%;报废报损4148.34万元,占65.98%。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国有资产出售、转让管理统一纳入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竞价转让。
(三)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及投资行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着力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出租出借行为,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19年全县出租房屋总面积3.77万平方米,租金收入600余万元,主要是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管的门市、车库及套房对外出租出借收入;对外投资总额2583.4万元,主要是县医院对天圣制药集团公司的股权投资2330万元。
(四)加强重要特殊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在建工程清理。2019年,对全县50个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情况进行清理,为2.2亿元在建工程项目办理了竣工决算批复,督促已经投用的57个工程项目共计8.5亿元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核算。
二是持续推进机关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我县涉改企业59户,拟关闭注销16户(已完成7户、正在清算7户、因机构改革等暂缓关闭注销2户);对外转让1户(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整合移交42户(直接移交5户、整合移交18户、混改移交1户、已整合待移交13户、正在制定整合方案5户),改革工作总体推进平稳有序。
三是规范没收违法建(构)筑物管理。明确没收违法建筑物违法主体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由财政部门划拨相关单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违法主体是经营性组织或自然人的,由财政部门委托属地乡镇(街道)代行管护。2019年,累计移交委托管理没收违法建筑4次140宗,违法占地面积88.25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物面积33.99万平方米、违法构筑物面积48.41万平方米。
四是探索实行资源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积极探索市政道路公共停车位、内河流域养殖等特许经营权的有偿使用,进一步盘活国有资源性资产。
(五)深入推进国企改革
一是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方面。经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审核,我县属于“零划转”区县。
二是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剥离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完成5户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其中移交供水144户、供电102户、物业596户,拨付补助资金209万元;县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理顺兴农担保公司出资职责。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和《重庆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渝委办﹝2018﹞156号)等文件精神,县政府授权渝垫国资公司,在不改变现有国有金融股权权属的前提下,委托县财政局履行兴农融资担保公司出资人职责。
四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对参股垫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的国有股权进行管理。
五是完成原县自来水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招商,成功引入外资企业(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4000万元(持股56%)与原县自来水公司资产(折资11000万元持股44%)合作,于2019年3月底成立垫江水务公司。
三、存在的问题
(一)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推进慢
部分企业资产处置变现慢、坏账损失核销慢,关闭注销工作推进较慢。计划关闭注销的16户仅完成7户,有9户未完成。
(二)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企业资产购置、报废、报损及出售转让后财务账目调整不及时,导致资产系统数据与财务核算数据不一致。二是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接收的车库、门市以及纳入统管的办公房、市管领导周转房等资产长期未纳入财务核算。三是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以及长期不清理处置报废办公设备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金额大时间长,存在清收不及时、长期挂账的情况,2019年财务年报反映,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达10.31亿元(行政单位4.39亿元),其他应付款达12.21亿元(行政单位7.15亿元)。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垫江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垫江府办﹝2013﹞16号)需及时修改完善。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清理追收
全面清理机关事业单位5万元以上及3年以上应收款项,该追收的全力追收,该核销的及时核销,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同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专项检查力度,防止新的呆账坏账发生。
(二)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做优国有平台企业
一是建立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分级限额授权”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相关规定、中央和市级相关政策,结合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等实际情况,对“重大投资,重大资产转让,大额担保,大额捐赠”等涉及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建立县政府、国资监管机构、集团总公司、子公司四级限额授权的备案审批管理制度。
二是盘活存量资源性国有资产充实平台公司国有资本。进一步探索完善市政停车位经营权、河道养殖经营权、经营性水库等资源性国有资产有偿转让机制,同时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充实平台公司国有资本,做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
三是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有偿使用平台公司房产机制。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筹,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有偿使用平台公司房产制度,做大平台公司经营现金流。
四是推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委托代建管理。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39号)第三十三条要求,对市政、交通、教育、农业、水利、环保等领域的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全面委托平台公司代建管理,做大平台公司经营规模。
附件:1.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类明细表
2.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构成明细表
附件1
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类明细表
类别 |
金额(万元) |
占资产总额比例 |
备注 |
一、财务核算分类 |
|
|
|
流动资产 |
301997.99 |
22.96% |
|
固定资产 |
214439.02 |
16.30% |
|
在建工程 |
143430.18 |
10.90% |
|
长期投资 |
2583.40 |
0.20% |
|
无形资产 |
6783.42 |
0.52% |
|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646240.30 |
49.13% |
|
教育系统资产 |
141741.65 |
12.86% |
|
二、部门系统分类 |
|
|
|
卫生系统资产 |
241016.79 |
21.87% |
|
文化旅游系统资产 |
3220.82 |
0.29% |
|
交通系统资产 |
543152.39 |
49.28%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13347.02 |
10.28% |
|
附件2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构成明细表
类别 |
数量 |
单位 |
金额(万元) |
备注 |
政府储备物资 |
11475 |
件等 |
42.95 |
|
防汛抗旱储备物资 |
5,800 |
套等 |
0.58 |
|
森林(草原)防火储备物资 |
5,667 |
个等 |
41.14 |
|
应急储备物资 |
8 |
件等 |
1.23 |
|
交通基础设施 |
370.79 |
公里 |
529471 |
|
一级公路 |
15.21 |
公里 |
53235 |
|
二级公路 |
123.29 |
公里 |
197264 |
|
三级公路 |
232.29 |
公里 |
278748 |
|
等外公路 |
16.69 |
公里 |
224 |
|
水利基础设施 |
106 |
处、座 |
16060.39 |
|
水土保持工程 |
1 |
处 |
1178.22 |
|
水库 |
22 |
座 |
13623.61 |
|
水文站 |
6 |
座 |
589.81 |
|
水位站 |
14 |
座 |
200.49 |
|
雨量站 |
61 |
座 |
290.56 |
|
其他水文测站 |
2 |
座 |
177.70 |
|
市政基础设施 |
|
|
88651.02 |
|
城市道路 |
563.36 |
公里 |
33564.95 |
|
园林绿化 |
642.3 |
平方米 |
18515.67 |
|
公共厕所 |
26 |
座 |
596.55 |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 |
15 |
座 |
227.25 |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
10 |
处 |
17975.18 |
|
其他市政基础设施 |
22736 |
个件等 |
17702.74 |
|
其他公共基础设施 |
3 |
处 |
68.68 |
|
文化文物资产 |
715 |
件 |
|
|
公共租赁房 |
3374 |
套 |
21419.62 |
|
其他代管资产 |
|
|
206.23 |
|
政府土地储备(不含平台899.8公顷) |
29.13 |
公顷 |
961.20 |
|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