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4年度追加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种粮大户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2024〕-84)《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粮油稳产提质增效)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决定追加一笔2024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给我县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1910000元(渝财农〔2024〕66号),以及我县累积结余专项资金363639.02元,根据全县大户2023年种植锁定并于2024年6月补贴的种粮面积,计算出我县本次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38.73元/亩,共计补贴农户240户、补贴面积58699.712亩、补贴金额2273439.91元,结余资金199.11元将用于下一年种粮大户补贴。此项补贴将通过“一卡通”平台兑现到应享受补贴农户,现将支出预算下达到各乡镇(街道),请各乡镇(街道)在8月9日之前完成“一卡通”平台数据录入审核工作。
该笔资金年终乡镇(街道)不列报支出,由县财政局列报。该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附件:垫江县2024年追加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汇总表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垫江县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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