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六稳” “六保”

县财政局“三举措”全力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工作

日期:2024-03-06

一是提高保障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提升为14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35元,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5元。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三保”清单,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2023年,我县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117万元,惠及群众2.85万人。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利用“直达资金系统”和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平台,对救助资金分配、下达、兑付实施全程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到人。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