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0-00039 | [ 发文字号 ] | 垫江财政发〔2020〕24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9-10 |
垫江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 改革实施公务卡结算阶段和资金 清算阶段无纸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工行垫江支行、农行垫江支行、建行垫江支行、农商行垫江支行、中行垫江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垫江支行、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推进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公务卡结算阶段和清算阶段无纸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9月1日起,各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的公务卡结算、各代理行的预算内资金清算及代管资金清算均实行无纸化,全部实现电子化管理单轨运行。
二、财政大平台系统将于8月27日下午起暂停公务卡结算业务,于8月28日下午起暂停集中支付业务,于9月1日恢复业务办理,请各单位安排好资金拨付时间。
三、请零余额账户开立在建行的各单位在9月1日至9月4日期间配合银行完成电子公务卡协议的签订。
四、本次公务卡结算无纸化实施后,请各公务卡业务代理行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公务卡还款过渡账户撤销工作,并将撤销账户情况报县财政局。
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垫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加强管理,大平台支付的录入岗、审核岗、电子印章签章等不相容岗位应当由不同人员担任,并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合理授权,确保任何人员都无法越权完成有关业务操作,电子印章应当视同实物印章妥善保管和使用,防范财务风险。
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相关业务学习。请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相关业务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操作流程学习资料可在 “大平台公告栏”的文件里下载,有最新的文件要求和操作说明财政局也会在“财政OA”和“大平台公告栏”告知。
国库集中支付无纸化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及电话:财政局国库科王晓琴74638280,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陈绍萍74689400,工行垫江支行74512499,农行垫江支行74515862,建行垫江支行74523018,农商行垫江支行74668817,软件公司67917088转810/830。
垫江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