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0-00079 | [ 发文字号 ] | 垫财通告〔2020〕1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23 | [ 发布日期 ] | 2020-12-23 |
垫江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垫江县税务局关于确认2017年度-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确认垫江县红十字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垫江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垫江县工商联合会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垫江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垫江县税务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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