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1-00006 | [ 发文字号 ] | 垫江财政发〔2021〕3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2 |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 事项的复函〉的通知》的通知
县应急管理局: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的通知》(渝财综〔2020〕7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
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的通知(渝财综
〔2020〕72号)
垫江县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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