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1-000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0 |
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垫江县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项目开展公开竞争性遴选的公告
垫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遴 选 文 件
项目名称:垫江县2021-2023年度政策性
农业保险承保项目
遴 选 人:垫江县财政局
二0二一年五月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遴选邀请
第二章 遴选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遴选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遴选邀请
为切实做好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16号)文件相关要求,垫江县财政局作为遴选人,对垫江县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项目开展公开竞争性遴选,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参加遴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垫江县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项目
2、项目涵盖区域: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3、项目险种及规模:本次遴选按险种分为3个包,具体为:1、中央险种,包括能繁母猪、生猪、生猪收益、水稻、玉米、油菜、森林、杂交水稻制种;2、种植险种,包括青菜头、花椒、柑橘(含垫江晚柚);3、养殖险种,包括渔业、蛋鸡、种鹅、牛、羊。
2021年,我县预计参保水稻种植、玉米种植、油菜种植、杂交水稻制种、公益林、生猪养殖、母猪养殖等8个中央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预计保费总额为2928万元;种植业预计参保青菜头、花椒、柑橘(含垫江晚柚)等3个保险,预计保费总额为327万元;养殖业预计参保渔业、种(蛋)鸡养殖、种鹅、牛、羊等5个保险,预计保费总额为203万元。2022、2023年保费规模大体相当。各险种及其承保规模以垫江县财政局审定数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指响应遴选、参与遴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下同)须在垫江县内登记注册且其上级公司在本次市级遴选的6家承保机构中。
2、在我县区域内设有经银保监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并持有上级公司出具参加遴选的授权文件。
3、经营条件符合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门及银保监部门的相关规定。
4、设置专门办理农业保险的业务部门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在我县有覆盖乡村的基层服务体系。
5、在我县区域内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具备参加遴选的资格。
8、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媒体公告及遴选文件获取
垫江县财政局门户网站为本次遴选发布媒体。遴选文件在该网站发布,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遴选的申请人自行下载。
四、遴选响应文件递交
参加遴选的申请人须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9:10前将遴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密封后递交遴选人。遴选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垫江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五、遴选人联系方式
遴选人:垫江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平电 话:74521351
地 址:垫江县财政局808室
第二章 遴选须知
一、遴选遵循的原则
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优胜劣汰原则,充分体现以承保机构服务能力为导向,切实改善农业保险服务。
二、遴选涵盖区域
本次遴选区域包括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遴选方式
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银保监组按照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响应资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进行公开遴选。3家及以上承保机构报名(符合条件)正常开标,若只有2家承保机构报名(符合条件)则将包2、包3合并,若只有1家承保机构报名(符合条件)则直接指定承保机构。
四、评分标准
参考渝财金〔2021〕16号文件要求承保机构申报的绩效目标包括:一是不设置绝对免赔额;二是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小于等于20%;三是承保理赔公示率为100%;四是参保农户满意度大于等于85%。并按绩效目标进行严格管理,约定品种退出机制和资格退出机制,绩效目标达不到规定指标时按约定退出,品种退出时由本次遴选得分低的优先选择承保,资格退出时由本次遴选得分第4名优先选择承保。评分主要注重以承保机构综合实力、服务能力、历史业绩、合规经营、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为基本导向和前提,参照市局遴选评分细则,结合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情况进行标准赋分。
五、遴选办法
按照渝财金〔2021〕16号文件相关规定,采用分险种进行遴选。本次遴选按险种分为3个包,具体为:1、中央险种,包括能繁母猪、生猪、生猪收益、水稻、玉米、油菜、森林、杂交水稻制种;2、种植险种,包括青菜头、花椒、柑橘(含垫江晚柚);3、养殖险种,包括渔业、蛋鸡、种鹅、牛、羊。
以综合评分结果,得分由高到低为序选择险种包,每个机构只能选择1个险种包,最终确定3家承保机构,服务期限3年,从遴选结果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0年已遴选的花椒、青菜头收益保险按原遴选协议继续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之后由本次遴选确定的机构承保。
六、生效时间:
本轮遴选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已承保生效的保单,过渡期内可继续按原合同约定执行,遴选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即失效,一律按新合同执行。如原承保机构与本次遴选承保机构不一致,则当前承保机构应及时与新承保机构做好后续承保工作交接,停止开展新业务,并继续完成已签单承保部分的理赔服务工作至保险期满。2020年已遴选确定的花椒、青菜头收益保险按遴选协议继续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后做好交接,确保平稳过渡。
七、服务期限的险种变化
服务期限内各品种政策发生调整,仍由原中选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内由于政策变化或产业发展需要出现新品种的,应单独进行遴选,服务期限与我县已遴选品种的剩余服务期限保持一致,下一轮遴选与其他品种一并开展。
八、遴选小组
遴选小组由遴选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评审专家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银保监组等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中抽取。遴选小组成员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遴选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遴选小组在县驻财政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开展评审工作。
九、遴选评审标准
评审总分100分。总得分为综合实力、服务能力、合规经营及风险管控三项综合得分之和(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垫江县2021年度-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标准》)。
十、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总分相同的,按服务能力中服务网络、服务人员、服务车辆等指标的得分依次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十一、遴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遴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遴选文件要求编制遴选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遴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遴选响应文件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并按遴选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见第四章)填写。
申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 3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对申请人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十二、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申请人按照遴选邀请中规定的时间、方式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十三、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由遴选小组负责完成,包括遴选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评审计分以及按得分高低排序。
资格性审查指对申请人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参加遴选资格条件。
符合性审查指对申请人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申请人响应文件与遴选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相符,没有偏离。实质性响应与否应由遴选小组认定,非实质性响应的申请人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计分。
遴选小组依据遴选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计算申请人的得分。
十四、中选承保机构确定
遴选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当日确定中选承保机构。遴选人应当自中选承保机构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告中选结果,遴选响应文件随中选结果同时公告。中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中选公告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签订合同,并将中选结果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备案。
十五、放弃中选或转包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遴选人不得违规改变中选结果,中选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且不得转包,放弃中选、转包的,取消本轮遴选中选资格,且在下一个遴选周期不得参与申请。
十六、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
遴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遴选文件、中选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农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与中选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选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遴选人不得向中选承保机构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遴选人与中选承保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遴选人应当加强对中选承保机构的履约管理,对于中选承保机构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遴选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七、保密及串通行为
遴选小组成员以及其他与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泄露遴选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申请人不得与遴选人、其他申请人恶意串通,或向遴选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遴选工作。否则,依据有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予以通报。
十八、遴选监督
驻财政局纪检组将对本次遴选工作全过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检举、揭发本次遴选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电话:74557930
十九、评分标准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垫江县2021年度-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标准》
垫江县2021年度-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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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评分说明 |
分值(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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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实力25分 |
偿付能力5分 |
按照申请人总公司上一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赋分。综合偿付能力150%,得基准分3分,每增加10%加0.2分(不足10%不加分),最高加2分。 |
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申请人总公司上一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含报告封面页、有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页、中介机构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
5 |
|
保费规模5分 |
按照申请人上一年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情况赋分。排名第一得5分,第二得4分,第三得3分,以此类推。 |
提供农业农村委、林业局提供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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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级5分 |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申请人重庆(市)分公司最近年度服务评价结果进行赋分。获得AAA级得5分,获得AA级得4分,获得A级得3分,获得BBB级得2分,获得BB级得1分,获得B级得0分。 |
提供服务评级证明材料(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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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风险评级 5分 |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对参加申请人总公司最近年度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赋分。风险综合评级A级的,得5分;B级的,得3分;C级及以下的,得0分。 |
提供风险评级证明材料(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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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投诉5分 |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申请人最近年度保险消费投诉相对量进行赋分。亿元保费投诉量1.61件,得基准分3分,每减少0.01件加0.5分,最高加2分;每增加0.01件扣0.5分,最多扣3分。 |
提供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相关证明材料(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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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能力60分 |
服务网络14分 |
按照申请人在垫江县设有营销服务部的乡镇(街道)数量进行赋分,以申请人设置营销服务部的数量计算,每个营销服务部得分3分,最高分为14分。 |
营销服务部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公司自有五级分支机构(不含同一集团的相互代理)。需提供营销服务部清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
14 |
|
服务人员12分 |
申请人设置农业保险部门,并配置6名及以上专职服务人员,达到标准得6分,未设置农业保险部门的扣3分,专职人员每差一名扣0.5分。 |
农业保险服务人员为申请人在垫江县区域内专职从事农业保险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部门设置文件、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遴选通知发布日期前6个月申请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取消申请资格。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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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选聘协保员的乡镇数量,在26个乡镇均选聘协保员的得6分,在20-25个乡镇选聘协保员的得5分,在10-19个乡镇选聘协保员的得4分,在1-9个乡镇选聘协保员的得3分,未选聘不得分。 |
协保员为申请人在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配置的乡镇、村级兼职农业保险服务人员。需提供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申请人的正式文件以及服务于垫江县辖区内农业保险人员清单及劳务费用支付证明。以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取消申请资格。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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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车辆8分 |
申请人配置农业保险专用服务车辆每有1台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 |
农业保险服务车辆外观要求喷有“三农服务”类似字样,行驶证所有人为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农业保险服务车辆清单(含车牌号码、并附车辆及行驶证照片)。如发现提供行驶证上非申请人,则认定虚假,则取消申请资格。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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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能力5分 |
按照申请人农业保险线上承保理赔系统配备情况进行赋分。有农业保险线上承保理赔系统,并正式运行的得5分,未配备或未运行的不得分。 |
提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线上运行全流程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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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验8分 |
按照申请人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历史赔付情况进行赋分。简单赔付率50%得基准分5分,每增加1%,加0.1分,最高加3分。(尚未开展农业保险的得2分) |
简单赔付率按照2020计算,即简单赔付率=2020年赔款总额/2020年总保费,简单赔付率四舍五入取整数。提供申请人2020年度农业保险赔款支出金额和保费收入数据即可),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
8 |
|||
历史业绩6分 |
按照申请人在全县范围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年限进行赋分。每开办一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6分。 |
截止在遴选通知发布年度的上年度,申请人的服务年限。提供各服务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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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业绩7分 |
按照申请人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参与脱贫攻坚情况进行赋分。每对口帮扶1户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近三年提供资金帮扶(含捐款)0.5万元以上得1分,每增加0.5万元加1分,最高得3分。 |
应提供政府相关文件,以及县脱贫攻坚主管部门提供的清单;资金帮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财务票据。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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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规经营及风险管控15分 |
合规经营5分 |
申请人在服务期间的近3年农业保险业务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含银保监)及司法机构处罚情况。一次处罚扣1分,扣完为止。 |
提供处罚文件,如有隐瞒不报或少报,取消遴选其资格。 |
5 |
|
风险管控5分 |
申请人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制度,包括内控合规管理、承保理赔管理制度,客户服务制度、风险管控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综合评价第1名得5分;第2名得4分,第3名得3分,以此类推。 |
以申请人提供的制度汇编文本为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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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5分 |
按照投标人围绕组织保障、承保服务、宣传服务、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方面,提出实施本招标项目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进行赋分。第1名得5分;第2名得4分,第3名得3分,以此类推。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分。 |
提供编制的服务方案。 |
5 |
合同协议书
遴选人(全称):(甲方)
承保机构(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合同名称及内容
(1)遴选项目名称:垫江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项目
(2)承保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 写:
每年的保费规模及费率统一按垫江县财政局下发的最新文件执行,金额具体以实际参保数量计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及方式
2021年至2023年。一经确定,原则上保持不变(出现政府停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或退出现象除外)。
4.付款:
1、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 承保数据经核实及上级保险补贴资金到账后,按批次支付给承保机构。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遴选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选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遴选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乙方各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承保机构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年月日 日 期:年月日
第四章 遴选响应文件组成
一、遴选响应声明
二、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与评审标准相关内容
一、遴选响应声明
致垫江县财政局: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遴选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遴选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遴选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遴选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遴选文件规定提交遴选响应文件。
五、我方承诺遵守《农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选资格后,按照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承保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遴选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市级公司(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五)我方在遴选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因农业保险业务被行政处罚;
2、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了财政补贴资格。
附件1: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2: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授权书
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注 册 号:
注 册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经 营 范 围:主营: ;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申请人名称)的市级公司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3)询问、质疑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证明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申请人(指参加遴选的分支机构)文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公司授权重庆市分公司,或者重庆市分公司针对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原件盖章签字)。
5、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或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
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
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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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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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营业收入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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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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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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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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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主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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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兼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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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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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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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三、与评审标准相关内容
1、按《垫江县2021年度-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中的项逐项列表列明,凡评分说明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支撑数据,须在项中相应栏目中出具,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2、评审标准中各项指标,以本项目遴选涵盖区域以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准,不应提交非上述区域内的数据。
3、其他指标项根据评审标准列明。
四、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申请人(盖章):
申请人市级公司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