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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69Q/2021-000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重庆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考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明确2021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100分)。结合今年我市考生考试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1年我市合格标准按全国合格标准60分执行。请有关考生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http://kzp.mof.gov.cn/cjcx/cjcx.jsp)查询考试成绩。

二、2021年成绩合格考生从今年开始参评,可连续参评3年(即2021至2023年)。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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