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1-000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6 |
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重庆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考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明确2021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100分)。结合今年我市考生考试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1年我市合格标准按全国合格标准60分执行。请有关考生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http://kzp.mof.gov.cn/cjcx/cjcx.jsp)查询考试成绩。
二、2021年成绩合格考生从今年开始参评,可连续参评3年(即2021至2023年)。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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