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问答库
返回主站
繁體版
无障碍
搜索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问答库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常见政策问答
筛选:
全部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县教育委员会
县科学技术局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县生态环境局
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县商务委员会
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审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统计局
县医疗保障局
县林业局
县税务局
查看全部
问
【惠民惠农】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有哪些?
答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4〕133号)针对《重庆市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进行动态调整: 一、新增5项:强制免疫(先打后报)补助资金;集中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补助资金;强制扑杀补助资金;生态...
问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哪些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
问
【代理记账】申请代理记账资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
根据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
问
【非法集资】举报非法集资有什么奖励?
答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举报内容包括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行为或证据(如广告、合同、收据、现场照片、网络地址等);(二)举报者提供自身真实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问
【数字企业】新引进的数字企业有落地奖吗?
答
有,根据垫江府办发〔2020〕30号规定,对新引进数字经济领域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垫江直接投资设立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上,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给予50万元投资奖励。
问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答
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财政)确定。
问
【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答
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或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
问
【政府采购】实施政府采购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问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问
【政府采购】被财政部门确定为虚假恶意投诉会对投诉供应商带来什么后果?
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
问
【代理记账】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问
【继续教育学习】哪些会计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答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问
【会计考试报名】全国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
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有奖励政策么?
答
有,根据垫江科技局发〔2021〕25号文件规定,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广应用。
问
【惠企补贴】企业“上云上平台”,财政补贴由多少?
答
垫江县对通过发放“云惠券”的方式,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云惠券”依据企业向平台服务商购买服务的合同金额和财政补助比例计算确定补助额度,生成企业专属“云惠券”金额。第一年,以企业签订的优惠后当年度的服务合同金额,县财政全额补贴,单户企业补贴不超过6万元;第二年,以企业签订的优惠后当年度的服务合同金额,县财政按最高不超过40%进行补贴,且...
问
【企业上市】企业申报上市扶持政策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
根据垫江府办发〔2017〕10号文件规定,企业申报扶持政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垫江县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的企业;(二)已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三)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运作规范;(四)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主营业务突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五)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