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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财政局2022年1-6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日期:2022-07-13
        


一、直达资金总体情况

1-6月,我县共计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直达资金93495.57万元,97.5%已分配下达,已支付37142.73万元,支付率39.7%。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金额28513.01万元,支付率48.3%;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金额8250.29万元,支付率45.8%;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未实现支出;专项转移支付出金额379.43万元,支付率27.6%

二、资金使用情况

  1. 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7702万元,已支付8250.29万元。一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4939万元主要用于兑现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发放,已支付6835.07万元,待人员清算完毕后发放剩余部分;二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455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各乡镇生猪保供奖励,目前未实现支出,主要是市农委尚未批准项目实施方案。三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8万元,已支付1415.22万元,主要是该工作处于实施过程中,部分单位未达到支付节点。

  2.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59020.57万元,已支付28513.01万元。一是教育方面14780.6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和义教补助,已支付7187.01万元,支付率48.6%,主要是由于学生资助是分春秋期两次发放,目前仅发放春期资助,待下半年再发放秋期资助;二是社会保障方面1648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支付9304.83万元,支付率56.5%,困难群众救助及优抚均为每月发放,就业补助和残疾人康复救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基本达到半年进度;三是卫生健康方面93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基本药物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已支付3952.56万元,支付率42.3%;四是农林水方面14912万元,已支付7551.37万元,支付率50.6%,主要用于渔业发展、农田建设补助、林业改革发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业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支付,其他项目因实施仍在初期,未实现支付。五是住房保障方面2780万元,已支付517.24万元,支付率18.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城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因项目实施周期较长,仅老旧小区改造支付517.24万元,其他未实现支付;六是交通运输方面715.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保险,未到支付节点,暂未形成支付。

(三)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5400万元,因分配单位具体名单未出,暂未支付。

(四)专项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373万元,已支付379.43万元。全额用于创业担保贴息,按季结算并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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