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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财政局2022年1-9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日期:2022-10-11
        

一、直达资金总体情况

1-9月,我县共计收到市局下达直达资金95677.57万元,全部已分配下达,已支付67159.24万元,支付率70.2%。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金额36669万元,支付率59.9%;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金额15154.14万元,支付率85.6%;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4743.78万元,支付率95.7%;专项转移支付出金额592.32万元,支付率43.1%

二、资金使用情况

  1. 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7702万元,已支付15154.14万元。一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4939万元主要用于兑现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已支付13159.39万元,仅余部分健康休养费未发放;二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455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各乡镇生猪保供奖励,已支付57.98万元,一是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每半年支付,下半年贴息暂未到支付节点;二是部分养殖场未验收完毕,暂未兑现。三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8万元,已支付1936.78万元,主要是该工作处于实施过程中,按项目进度拨付。

  2.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61202.57万元,已支付36669万元。一是教育方面14780.6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和义教补助,已支付9149.42万元,支付率61.9%,主要是由于学生资助是分春秋期两次发放,目前仅发放春期资助,待四季度再发放秋期资助;二是社会保障方面1648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支付11819.85万元,支付率70.2%,困难群众救助及优抚均为每月发放,就业补助和残疾人康复救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基本达到进度;三是卫生健康方面111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基本药物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已支付7319.06万元,支付率65.5%,计划生育为每季度进行支付,基本药物须考核后进行支付;四是农林水方面14912万元,已支付7673.45万元,支付率51.5%,主要用于渔业发展、农田建设补助、林业改革发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业发展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全部支付,林业改革及农田建设项目因实施仍在初期,仅支付项目前期经费,退耕还林补贴未到支付节点,待统一验收合格后拨付。五是住房保障方面2780万元,已支付625.14万元,支付率22.5%,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城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因老旧小区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款均按进度支付,农村危房改造验收通过的项目资金已拨付,第二批项目暂未验收合格;六是交通运输方面715.97万元,已支付82.09万元,支付率11.5%,主要用于农村客运保险、公路养护及区县道路运输事务机构专项费,因农村客运保险每年于四季度兑付,暂未支付。

(三)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5400万元,已支付14743.78万元,为暂未发放成功部分,预计在10月份发放完成。

(四)专项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373万元,已支付592.32万元。全额用于创业担保贴息,按季结算并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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