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财政局 2022年1-12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一、直达资金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县共计收到市局下达直达资金95677.57万元,全部已分配下达,已支付88371.65万元,支付率90.9%。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金额54783.84万元,支付率89%;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金额17355.73万元,支付率92.1%;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5399.84万元,支付率100%;专项转移支付出金额832.23万元,支付率60.6%。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8847万元,已支付17355.73万元。一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6084万元主要用于兑现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已支付14939万元,基本兑现到位;二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455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各乡镇生猪保供奖励,已支付124.74万元,一是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暂未清算,待明年1月份清算后支付。三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8万元,已支付2291.99万元,该工作按项目进度拨付,仅余尾款暂未支付。
(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61567.57万元,已支付54783.84万元。一是教育方面14780.6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和义教补助,已支付14636.89万元,支付率99%;二是社会保障方面1648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支付16395.55万元,支付率99.48%,困难群众救助及优抚均为每月发放,就业补助和残疾人康复救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基本达到进度;三是卫生健康方面111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基本药物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已支付10325.39万元,支付率92.4%,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医疗等全部实现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基本药物须年终考核后次年进行支付;四是农林水方面14912万元,已支付10602.76万元,支付率71.1%,主要用于渔业发展、农田建设补助、林业改革发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业发展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全部支付,林业改革及农田建设项目因实施仍在初期,仅支付项目前期经费,退耕还林补贴未到支付节点,待统一验收合格后拨付。五是住房保障方面2780万元,已支付2702.44万元,支付率97.2%,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城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款均按进度支付,农村危房改造验收通过的项目资金均已拨付;六是交通运输方面715.97万元,已支付120.83万元,支付率16.9%,主要用于农村客运保险、公路养护及区县道路运输事务机构专项费,公路养护工程暂处于采购物料阶段,未到支付节点。
(三)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5400万元,已支付15399.84万元。
(四)专项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373万元,已支付832.23万元。全额用于创业担保贴息,按季结算并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