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财政局2023年1-3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一、直达资金总体情况
1-3月,我县共计收到市局下达直达资金105025.02万元,已分配104251.02万元,未分配774万元;已支付41655.97万元,支付率39.7%。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金额12258.76万元,支付率23.1%;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金额6873万元,支付率32.4%;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2524.22万元,支付率78%;专项转移支付出金额0万元,支付率0%。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21205万元,已支付6873万元。一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5351.5万元主要用于兑现事业单位超额绩效清算;二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1.5万元,该工作按项目进度拨付。
(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53118.02万元,已支付12258.76万元。一是教育方面13662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和义教补助,已支付2964.64万元,支付率21.7%,支付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学生资助是分春秋期两次发放,目前仅发放春期学生资助;二是社会保障方面1497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补贴、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支付5540.06万元,支付率37%,按进度支付;三是卫生健康方面92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基本药物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已支付1314.05万元,支付率14.2%;四是农林水方面11293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补助、渔业发展补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业发展,已支付2400万元,支付率21.25%。五是住房保障方面3223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城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因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故暂未支付;六是交通运输方面695.0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保险,已支付40万元,支付率5.8%。
(三)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28880万元,已支付22524.22万元,支付率78%。一是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18124.3万元,二是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4399.9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及绩效奖精算。
(四)专项转移支付。市局下达资金1822万元,暂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