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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通知

日期:2023-03-24
        


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287号)关于下达2022 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48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81号),2022自然灾害资金已下达到相关单位。按照垫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划拨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的函垫应急函20231精神,经研究,现将自然灾害资金227元调整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专项用于受自然灾害致使冬春生活困难的群众

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210)精神,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已纳入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项目。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通过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一卡通发放不得随意挤占挪用

预算项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报:支出功能科目2240199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5-生活补助

附件: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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