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26号),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200万元下达给你们。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和《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财农﹝2023﹞1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四、年终支出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垫江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