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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民政局 垫江县财政局 转发《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09-28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

现将《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2022187)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稳步扩大救助范围。充分考虑家庭刚性支出因素,综合核算,适当扣减,切实将“适度扩大基本生活保障覆盖范围”等规定落实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应保全保。强化临时救助功能,及时对未参保失业人员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是今年受疫情、旱情等影响困难群众,要加强动态关注,对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和遇困群众提供救助。

二、加强主动走访排查。按照新的城乡低保等救助标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一年内申请救助未通过和退出低保、特困的人员,全面了解受疫情、旱情、灾情等因素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摸排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以及易致贫返贫人员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相应救助。

三、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继续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力度,拓宽政策宣传渠道,主动靠前服务,注重正面深入解读政策,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确保调标政策落实落地。




垫江县民政局 垫江县财政局     

202296日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

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7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1元。

二、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32元。

三、提高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补贴标准。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82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8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82元,以后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行调整。

四、提高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市救助站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17元。

五、调标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291日起执行。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市级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务必落实安排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社会救助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2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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