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垫江县本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和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3年度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1829.4万元,较上年减少132.73万元,下降6.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4万元,较上年增加6.69万元,增长91.52%。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安局开展出国打击诈骗业务,增加出国(境)人数。
2、公务接待费481.94万元,较上年增加62.52万元,增长14.91%,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各部门公务活动接待较少,支出较低;2023年恢复正常公务活动,支出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3.47万元,较上年下降201.93万元,下降13.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34万元,较上年增加18.38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是车辆正常报废后购买新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3.13万元,较上年减少220.31万元,下降15.59%。主要是我县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县本级“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较上年增加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较上年增加1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5040批次,较上年减少52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49146人次,较上年增加3697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数11辆,较上年增加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65辆,较上年减少15辆。
(联系方式:023-74518766。若需了解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及具体情况,可到各部门门户网站查询。)
备注:“三公”经费是指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