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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69Q/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垫江县县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公开

按照《预算法》和《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对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汇总公开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经汇总,2022年垫江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1671万元,2021年决算数同口径(以下均为同口径)下降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同口径增加5万元,主要是因工作原因增加;公务接待费420万元,同口径减少214万元,主要是我县严控“三公”经费规模,且不包括年度执行中预算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6万元,同口径减少128万元,主要是我县严控“三公”经费规模,且不包括年度执行中预算调整。按照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审计局、县投促办《关于印发<垫江县“三公“经费管控办法>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13〕376号)的要求,我们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三公”经费规模,合理进行预算调整调剂,确保今年我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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