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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重庆市垫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垫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起草供销合作社事业有关地方性政策文件。

    3、按照政府授权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4、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5、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建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6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组成情况:无下属部门。内设5个科室,包含: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安全科(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51.66万元,支出总计651.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31万元、增长29.2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供销综合改革、招商引资等项目经费和年初结转结余,二是人员津补贴调整标准、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标准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16.6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2.31万元,增长22.2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供销综合改革、招商引资等项目经费,二是人员津补贴调整标准、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标准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6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5.0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5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1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人员因津补贴、健康疗养费标准增加,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供销综合改革、招商引资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11.45万元,占74.62%;项目支出139.97万元,占25.3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1万元,增长334,033.3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余0.21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31万元,增长2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因津补贴、健康疗养费标准增加,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供销综合改革、招商引资等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85万元,增长21.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招商引资、供销综合改革发展专项经费,追加人员经费调整标准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0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1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供销综合改革、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和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三类人员等提高标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65万元,增长8.81%。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供销综合改革、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和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三类人员等提高标准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1万元,增长334,033.33%,主要原因是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85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9.82万元,占2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7万元,增长55.51%,主要原因是增加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4.97万元,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17.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8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农林水支出80.00万元,占14.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0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基层社示范社建设项目为2017-2019年三年项目,有的未验收通过,未进行补助支出,结转此项经费结余100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3.14万元,占58.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09万元,增长64.83%,主要原因是年中新晋人员2名、在职职工津补贴、综合目标考核标准调整,因物价上涨导致公用办公经费支出增加,增加招商引资、供销综合改革发展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万元,增长38.47%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缴费基数增加。

  7)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化肥储备贴息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2万元,下降13.9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3人,上年度涉及拉通补缴16-17年养老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7.66%主要原因是因物价上涨导致办公、印刷、劳务等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支持农资公司清算改革,对国有土地转让收入安排资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支持农资公司清算改革,对国有土地转让收入安排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35.7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0万元,下降36.2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辆。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3.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社、其它区县供销社来我县调研、交流;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35.7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0万元,下降36.2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2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115.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平台租车、信息网络、印刷、维修维护、物管、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7.6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物价上涨导致办公、印刷、劳务、差旅等开支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暂未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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