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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0-24

重庆市垫江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垫江县妇女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穿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社会主义妇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妇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妇女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二是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周围,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三是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全国妇联和市妇联的要求,指导全县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四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把妇女半边天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五是突出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职责,服务妇女发展、提升妇女素质。代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帮助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六是拓展妇联职责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以社区、农村、家庭为主阵地,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妇女群众集中区域的组织覆盖,在留守妇女儿童相对较多的镇街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妇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巩固和扩大妇女统战工作联系团体会员。七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切实发挥妇联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打造妇联工作服务品牌,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妇女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八是研究指导妇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儿童状况、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提出建议。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表彰、宣传先进妇女,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协助管理下一级妇联组织领导干部。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妇女联合会现有内设科室2个:办公室、维权部。下属事业单位1个:垫江县妇幼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县妇联人员构成情况:机关行政编制4名(实有4人),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副调研员1名,,下属单位事业编制4名(实有2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2018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3.71万元,支出总计273.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6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群团事业发展资金、群团改革专项经费下降。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3.1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9.66万元,下降10.87%,主要原因是群团事业发展资金、群团改革专项经费下降。年初结转和结余30.5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6万元,下降10.87%,主要原因是群团事业发展资金、群团改革专项经费下降。其中:基本支出129.13万元53.10%;项目支出114.06万元,占46.9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6万元,下降10.87%。主要原因是群团事业发展资金、群团改革专项经费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4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人员增支、工资调标晋级增加等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6万元,下降10.87%。主要原因是群团事业发展资金、群团改革专项经费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4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人员增支、工资调标晋级增加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09万元,占80.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8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人员增支、工资调标晋级增加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2)教育支出0.37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47万元,占15.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6万元,增长122.24%,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人员增支调账缴费基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7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5.60万元,占2.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7万元,增长28.33%,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人员增支、工资调标晋级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8.8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0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4.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友邻区县交流学习及市级部门检查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控制接标准、减少接待陪餐人员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1,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8.8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2512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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