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0-1519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2 |
中共垫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决策部署。在县委编委领导下,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根据市委的要求和部署,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党政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委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机关以及各乡镇(街道)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以上各类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
3.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及编制调整方案。
4.协调县级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县级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5.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7.研究拟订全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专项编制和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分配方案,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
8.调查研究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9.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审核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是中共垫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根据职责,本部门下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督查科(机构编制信访科)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本部门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实有人员3人。
本部门所属垫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是参公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该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1名。实有人员3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没有 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已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完成了机构调整,将垫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中共垫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将承担的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调整后,本部门未新增或减少机构,未新增二级预算单位。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本部门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财务、资产等方面涉及本部门名称变更的事项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63.25万元,支出总计163.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9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5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4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15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6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9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4.05万元,占88.29%;项目支出19.1万元,占11.7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2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29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4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工资调标增加的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9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工资调标、2018年目标绩效考核奖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76万元,占83.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工资调标、2018年目标绩效考核奖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4万元,占9.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功能科目到行政运行。
(3)卫生健康支出5.29万元,占3.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功能科目到行政运行。
(4)住房保障支出6.36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2万元,下降15.86%,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4万元,增长217.44%,主要原因是党政机构改革增加了办公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84.29%,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渝东北片区机构改革调研座谈会,公务接待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4万元,增长108.06%,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渝东北片区机构改革调研座谈会,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编办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机构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召开了渝东北片区机构改革调研座谈会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84.29%,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渝东北片区机构改革调研座谈会,公务接待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4万元,增长108.06%,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渝东北片区机构改革调研座谈会,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9.7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作餐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4万元,增长217.44%,主要原因是开展了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办公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渝东北片区机构改革调研座谈会,会议费较上年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每一个项目制定了不同的绩效目标,并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所有开支均按照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一律严格把关。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务会计根据项目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好,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资源的社会效益,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机构编制管理、统计、督查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实施,加强了资金监控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提升了机构编制资源的社会效益,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统计次数(年终报年报统计)1次/月;二是编委会3次/年;三是室务会7次/年;四是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事业单位)11个;五是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覆盖率30%;六是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七是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