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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0-152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重庆市垫江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垫江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是县财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有在编职工9名,购买服务人员2名。核定的职能职责如下:
1.宣传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区域内金融分支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3.负责为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及“三农”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
4.负责为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提供服务。为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等提供服务。
5.协助做好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协助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处置金融突发事件。
6.负责为推进全县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发展金融科技、推动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等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内设三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金融科、企业科。
1.综合科:负责文电收发、政务信息编纂、报送工作;负责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工人事、保密、印章、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财务管理、会务工作;牵头承担考核和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
2.金融科:负责县内银行、保险机构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分级监管服务;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参与全县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协调县内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牵头开展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3.企业科:负责县内证券机构、股权投资类机构的协调服务;承担拟挂牌、上市企业、交易场所的培育、初审、推荐及服务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县内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开展本单位承担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三)单位构成。无下级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由垫江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垫江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更名后,隶属关系由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财政财务未作调整,仍为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91.97万元,支出总计591.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49万元、增长142.13%,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岗位聘任调资增加工资开支等;二是新增了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29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69.82万元两个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2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34万元,增长161.73%,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岗位聘任调资增加工资开支等;二是新增了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29万、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69.82万两个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65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8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77万元,增长159.16%,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岗位聘任调资增加工资开支等;二是新增了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29万、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69.82万两个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5.69万元,占35.41%;项目支出375.25万元,占64.5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9万元,下降45.72%,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了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1.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7.34万元,增长166.74%。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岗位聘任调资增加工资开支等;二是新增了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29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69.82万元两个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34万元,增长190.92%。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岗位聘任调资增加工资开支等;二是新增了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29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69.82万元两个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49万元,下降32.27%,主要原因是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经费下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34万元,增长166.74%。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岗位聘任调资增加工资开支等;二是新增了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29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69.82万元两个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49万元,下降25.77%,主要原因是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预算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差异。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61万元,占93.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49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预算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差异。
        (2)教育支出0.52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资金使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33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资金使用。
(4)卫生健康支出6.9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资金使用。
(5)住房保障支出8.29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资金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6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是职工岗位聘任调资增加工资开支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2万元,增长1,68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单位职工正常公务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19.8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8万元,下降21.5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打非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万元,下降22.81%,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6.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金融机构到垫江沟通合作,签署战略性协议以及金融招商引资,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2万元,减少20.9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70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8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今年会议次数略有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48.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375.2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69.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产出和效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安排分管领导对全县镇、村干部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培训。向各乡镇分发“扶贫信贷政策宣传单”12000份。每月通报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较落后的乡镇进行了督促指导。组织召开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乡镇和银行要加强配合,做到能贷尽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598户次8807.65万元,贫困户获贷率37.88%,为366户贫困户全额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利息补助,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有效推动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资金与实际贴息资金有一定差异,主要是因为贴息资金以贫困户实际支付的利息为准,有的贫困户提前还款,造成实际支付数额小于预算数额。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贫困户贴息资金的动态预算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63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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