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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0-152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员会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的要求,制定、实施垫江县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党组织换届工作;制定全县党员队伍建设规划,抓好全县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受县委委托承办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承办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对县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的工资、待遇和退休手续等工作;负责市管干部县管职务任免工作;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挂职工作;配合承办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县政协会的干部人事相关议题。

3.制定并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意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指导负责全县县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县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指导、督促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境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经济责任审计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县管领导干部兼职审批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负责涉组涉干信访举报处置工作。

5.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县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县委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并做好参训学员的管理考察工作;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干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县管领导干部的学历学位确认工作;承担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6.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负责对全县人才工作的整体规划、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按其工作职能,编制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制定和实施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工作的协调发展;牵头开展全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承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统筹指导全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考核政策及工作制度;协助市上做好对我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承办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对外加挂县公务员局牌子。调整后,负责全县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协调开展工资福利等事务,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的人事任免事项。

9.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保留县委老干部局牌子。调整后,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拟订老干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落实老干部待遇,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

10.统一管理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保留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

11.负责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12.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3.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为党委工作部门,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工作人员24人;内设12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调研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非公党建科、干部科、公务员科、人才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干部考核科、老干部工作科。下设3个事业单位(垫江县党员教育中心(参公)、垫江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垫江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0名,实有工作人员14人。

(三)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员会组织部、垫江县党员教育中心、垫江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垫江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其中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员会组织部是行政单位,垫江县党员教育中心是参公事业单位,垫江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垫江县老干部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发

〔2019〕2号)要求,将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667.05万元,支出总计

2,667.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6.05万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有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59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9.3万元,增长99.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9.98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7.0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66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3.68万元,增长104.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92.69万元,占37.25%;项目支出1,671.99万元,占62.7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末转账时账

号错误,部分职工的差旅费被退回后剩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64.0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63.09万元,增长104.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

划入县委组织部,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9.3万元,增长99.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12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一是我部2019年年初预算数包含了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垫江县老干部服务中心的年初预算数。二是年末财政收回了未完成支出的项目经费。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0.72万元,增长104.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38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我部在

办公费管理上厉行勤俭节约,办公费支出略有减少。二是本年度

人员有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末转账时因账号错误,部分职工的差旅费被退回后剩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3.6万元,占83.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9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我部在办公费管理上厉行勤俭节约,办公费支出略有减少。二是本年度人员有变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6.52万元,占13.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2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有变动。二是机构改革前,各单位计算方式存在差异,机构改革后,并入单位全部采用本部门计算方式。

(3)卫生健康支出28.26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有变动。二是机构改革前,各单位计算方式存在差异,机构改革后,并入单位全部采用本部门计算方式。

(4)住房保障支出31.59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单位补缴了部分工作人员

增资后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93万元,增长91.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33万元,增长557.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等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万元,增长17.6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90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业务工作有增加,公务接待次数有增

加、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工作检查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司机住宿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万元,增长34.68%,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97万元,增长74.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业务工作有增加,公务用车量有增加。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1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组织工作的督查检查调研接待以及老干部工作的调研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我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4万元,增长24.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业务工作有增加,公务

接待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

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6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5.1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6.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33万元,增长557.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业务工作有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业务工作有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1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2万元,增长43.07%,主要

原因是按照年度计划开展的培训班次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设备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190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本部门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项目资金的申请与拨付符合规定程序,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二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干部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组织工作的

社会效益进一步扩大。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决算公开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元旦春节慰问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公示如下:

2.元旦春节慰问金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元旦春节慰问金主要用于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各个单位管理的党员人数确定慰问对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元旦春节期间慰问生活困难党员320名(500元/人)。二是元旦春节期间慰问老党员80名(500元/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慰问不及时。二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要求完善签字手续。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对元旦春节慰问金发放的检查督查,确保将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党员群众手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2420,023-745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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