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1-001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8 |
中共垫江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情况决算补充公开说明
本单位2018年决算公开,由于原公开网址“垫江县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已经关停,造成网址失效,现进行补充公开,公开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的时间要求。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定在县直机关的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4.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支部的建立、换届选举、任职等组织工作,做好机关干部的思想工作。
5.督促县直机关党支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支部工作规范化管理。
6.指导和协调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及时了解机关党员领导和干部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和有关部门反映。
7.负责县直机关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审、表彰。
8.加强对县直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组织县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文化建设。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2个科室,办公室、组织科。办公室负责县直机关工委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科负责县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发展、支部换届工作。
2.人员基本情况在职4人,其中副处1人,正科1人、副科2人。离退休8人,其中副处离休1人,建初人员1人,副处退休3人,正科退休3人。购买服务人员1名。共计13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发〔2019〕2号)要求,将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保留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牌子。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此项工作在2019年度全面完成。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9.40万元,支出总计149.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预算时项目经费在2017年的基础上减半预算。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5.6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8.86万元,下降14.03%,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预算时项目经费在2017年的基础上减半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3.8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7万元,增长22.88%,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预算经费不足,用年初结转和结余33.8万元安排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0.23万元,占88.93%;项目支出16.21万元,占11.0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4万元,下降90.39%,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预算经费不足,用年初结转和结余33.8万元安排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预算时项目经费在2017年的基础上减半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6万元,增长22.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人增资、调整工资和增发职工2017度超额绩效,以及公用经费部分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1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4万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人增资、调整工资和增发职工2017度超额绩效,以及公用经费部分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57万元,增长34.56%。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人增资、调整工资和增发职工2017度超额绩效,以及公用经费部分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预算经费不足,用年初结转和结余8.21万元安排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6万元,占65.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4万元,增长34.03%,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人增资、调整工资和增发职工2017度超额绩效,以及公用经费部分增加。
(2)教育支出0.24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支出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91万元,占29.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3万元,增长44.86%,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入1人,增加养老保险等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49万元,占2.7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4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人增资、调整工资和增发职工2017度超额绩效。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9.37%,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项目中列支,2018年年初预算时项目预算不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万元,下降91.6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8万元,下降92.8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我委公车改革时未保留公务用车,2018年我委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我委公车改革时未保留公务用车,2018年我委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直机关工委、区县机关工委到县委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万元,下降91.6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8万元,下降92.8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6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18万元、差旅费3.07万元、邮电费0.79万元、劳务费1.31万元、其他交通费3.72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9.37%,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项目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项目预算均属常规性的费用项目,不涉及绩效管理考评的范围。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