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2-00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0 |
重庆市垫江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穿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妇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妇女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二是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三是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全国妇联和市妇联的要求,指导全县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四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把妇女半边天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五是突出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职责,服务妇女发展、提升妇女素质。代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帮助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六是拓展妇联职责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以社区、农村、家庭为主阵地,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妇女群众集中区域的组织覆盖,在留守妇女儿童相对较多的镇街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妇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巩固和扩大妇女统战工作。联系团体会员。七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切实发挥妇联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打造妇联工作服务品牌,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妇女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八是研究指导妇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儿童状况、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提出建议。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表彰、宣传先进妇女,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协助管理下一级妇联组织领导干部。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妇女联合会现有内设科室2个:办公室、维权部。下属事业单位1个:垫江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县妇联人员构成情况:机关行政编制4名(实有4人),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四级调研员1名,下属单位事业编制4名(实有4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55.68万元,支出总计255.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9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2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8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5.8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2.52万元,占73.1%;项目支出67.05万元,占26.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7万元,下降81.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5.6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财政拨款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0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下拨款群团事业发展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元旦春节妇女儿童慰问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8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0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下拨款群团事业发展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元旦春节妇女儿童慰问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节约开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53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5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下拨款群团事业发展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元旦春节妇女儿童慰问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教育支出0.3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63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4万元,增长71.7%,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5.18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5.85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8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业务、办公经费增加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6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公务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去年和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持平。较上年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友邻区县交流学习及市级部门检查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6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控制接标准、减少接待陪餐人员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5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业务、办公经费增加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编制,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67.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项目有序开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编报单位:垫江县妇女联合会 2022年9月25日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说明 | ||||
投入(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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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 (4分) |
预算编制合理性(2分) |
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合理性,即是否符合本部门职责、是否符合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资金有无根据 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分配。 |
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分职责、符合县委县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得1分; 部门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用用途之间分配合理的,得1分。 |
2 |
预算编制规范性(2分) |
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县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例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等。 |
预算编制符合县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的,得2分;发现一项没有满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目标设置(6分) |
目标合理性(2分)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的,得1分; 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得1分 |
2 | |
绩效目标覆盖率(2分) |
部门(单位)设置了绩效目标的金额与部门整体支出金额的比率。 |
比率≥80%的,得2分; 80%﹥比率≥60%的,得1分; 60%﹥比率≥30%的,得0.5分; ﹤30%的,得0分。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量化。 |
绩效指标能反映绩效目标的,得1分; 绩效指标明确且可量化的,得1分; 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2 | ||
过程(50分)
过程(50分)
过程(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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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24分)
预算执行(24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 比率﹥100%,每增加5%扣1分,直至扣完。 |
3 |
支出完成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实际支出数(以实际用款为准)与财政下达资金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年中追加数和上年结转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支出完成程度。 |
比率≥100%,得3分 100%>结果≥90%,得2分; 90%>结果≥80%,得1分; 80%﹥比率≥60%的,得0.5分。 比率﹤60%的,不得分。 |
3 | ||
预算调整率(3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比率≤3%的,得3分; 3%﹤比率≤ %的,得2分; 比率>10%的,得0分。 |
3 | ||
结转结余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预算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比率≤5%的,得3分; 5%﹤比率≤10%的,得2分; 10%﹤比率≤15%的,得1分; 比率>15%的,得0分 |
3 | ||
结转结余变动率(3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比率≤0%;得3分; 0%﹤比率≤5%的,得2分; 5%﹤比率≤10%的,得1分; 比率>10%的,得0分 |
3 | ||
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
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100%。 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目标值为10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3。若实际政府采购金额大于政府采购预算数则本项不得分。 |
3 | ||
预算管理 (18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6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基础信息是否完整等。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是否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6、项目实施是否规范。 |
全部符合(6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
6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9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
全部符合(9分); 符合其中七项(8分); 符合其中六项(5分); 符合其中五项(3分);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
9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全部符合(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3 | ||
资产管理(8分) |
资产管理完全性 (4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3、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符合全部四项(4分); 符合其中三项(3分); 符合其中二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符合零项(0分)。 |
4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4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比率≥90%的,得4分; 90%>比率≥80%,得3分; 80%>比率≥70%,得2分; 70%>比率≥60%,得1分; 比率<60%得0分。 |
4 | ||
产出(25分) |
职责履行(25分) |
项目实际完成率(5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
100%>比率≥95%,得5分; 95%>比率≥90%,得4分; 90%>比率≥85%,得3分; 比率<85%得0分。 |
5 |
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
目标值100%;以5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项目质量达标率×5,≤95%的扣5分。 |
5 | ||
重点工作办结率(5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目标值100%;以5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5,≤90%的扣5分。 |
5 | ||
绩效目标完成率(10分) |
反映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完成的情况 |
本项得分=绩效目标完成率×10 (绩效目标完成率需提出合理依据) |
10 | ||
效益(15分) |
效果性(5分) |
社会经济效益(5) |
反映项目实施直接产出的社会、经济、环境效应,主要通过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完成情况反映。 |
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设置个性化绩效指标,且通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值对比分析,进行核定得分。 |
5 |
公平性 (10分) |
群众信访办理情况(5分) |
部门(单位)对群众信访意见的完成情况及及时性,反映部门(单位)对群粽意见的重视程度。 |
设置了便利的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和群众意见办理回复机制的,得2分; 当年所有群众信访意见均有回复,且在规定时间内,得3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5 | |
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5 | ||
小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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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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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90分≤得分≤100分; □良好80分≤得分≤89分; □中60分≤得分≤79分;□较差0≤得分≤59分 |
优秀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编写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6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