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2-0008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1 |
重庆市垫江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残疾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残疾人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市残联的要求,指导全县各级残联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残疾人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4、团结动员广大残疾人干事创业。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让残疾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5、突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代表广大残疾人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残疾人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6、拓展残联的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残联组织覆盖,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两新”组织、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的领域,建立残联或残协,强化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责。
7、拓展残联的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工作,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打造残联“筑梦善行、残健共融”工作服务品牌,开展助行、助听、助视、助健、助居、助教、助保障、助就业、助维权、助精神提升等“十助”行动。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评价机制。引导、培育、管理好助残社会组织。
8、研究指导残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开展全县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表彰、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培养推荐残疾人人才,开展残疾人培训。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县残疾人工作的群众团体,内设一科一室,即:办公室、业务科;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即:垫江县残疾人服务总社。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垫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558.38万元,支出总计1,558.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68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比去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44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41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比去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58万元,占98.4%;其他收入22.86万元,占1.6%。年初结转和结余115.9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54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11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年初收入减少,因此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5.52万元,占18.5%;项目支出1,257.10万元,占81.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57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入比去年减少,支出较上年增加以及项目经费及时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5.5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0.54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比去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37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也较去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3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预算调减,相应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5.9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0.33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根据合同要求,需一年过后验收合格后支付部分款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37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预算调减,相应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3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入比去年减少,支出较上年增加以及项目经费及时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6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支要求,教育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外出培训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98.45万元,占9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37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预算调减,相应预算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8.76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支费用。卫生健康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33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支费用。住房保障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54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4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单位节俭开支,本年度资本性支出较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1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12万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较去年增加,增加残疾人福利彩票资金。本年支出21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12万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福利彩票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日常化导致公务用车增加,各区县及市上部门来垫调研活动增多,公务用车费用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0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日常化导致公务用车增加,各区县及市上部门来垫调研活动增多,公务用车费用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下乡调研,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日常化导致公务用车增加,各区县及市上部门来垫调研活动增多,公务用车费用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2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日常化导致公务用车增加,各区县及市上部门来垫调研活动增多,公务用车费用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2.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来垫调研,检查残疾人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各区县及市上部门来垫调研活动增多,公务接待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9万元,增长66.9%,主要原因是各区县及市上部门来垫调研活动增多,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9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现场会议减少,会议费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54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培训次数减少,培训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4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单位推行节俭,节约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对部门整体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六大类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分别是:残疾人康复工作,残疾人教育和就业工作,残疾人维权工作,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残疾人组织联络工作,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涉及资金125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评估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绩效目标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自评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项目,主要原因是:1、针对危房改造,2021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残联施行危房改造“发现一户,改造一户”,2021年共有三个乡镇进行申报;2、针对自主创业补助未完成,一是收疫情影响,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困难,二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3、乡镇的志愿者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但是没有记录,所以没有报账依据,导致以奖代补资金兑现人数不足200人;4、残疾人机关购买服务人员年度指标值在申报时填写错误,实际人数6人。
整改措施:1、2022年将继续实施危房改造救助政策,坚决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2、将积极宣传该项补助政策,推广残疾人自主创业,多方面改善创业环境;3、已将志愿者纳入智能化管理平台(中凯助残志愿服务中心),每年通过网络化管理根据服务时长对星级志愿者补助;4、今后在申报时仔细核查数据,防止填报错误。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无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2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