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2-001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2 |
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县委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3.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4.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创新,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指导政法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7.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加强对邪教人员防控、帮教和转化等工作;
8.统筹协调本地区国家安全工作;
9.指导、协调本地区法律工作者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活动,法学交流等工作;
10.协助县委及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究加强本地区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11.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12.组织、指导策划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研判政法维稳舆情信息;及时向县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
13.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政法委内设机构: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督查科、国安办秘书科、反邪教协调科、平安建设指导科(综治督导科)、维稳指导科。
法学会内设机构:办公室、会员联络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法学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58.17万元,支出总计1,158.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2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社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50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5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54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社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1.0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1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5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2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社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49万元,占56.8%;项目支出500.67万元,占43.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8.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8.2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社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3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54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社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65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指标调整分配各个乡镇街道。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2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社会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51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指标调整分配各个乡镇街道。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29万元,占9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64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指标调整分配各个乡镇街道。
(2)教育支出0.9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培训支出与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57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3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政策性调资等引起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5.10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17.23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与年初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5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一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9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53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部分培训宣传活动及购买了公务车一台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5万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部分培训宣传活动及购买了公务车一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69万元,增长15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部分培训宣传活动及购买了公务车一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有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24.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调研和检查督查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旧车年限已久无法正常运转,采购了新车一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旧车年限已久无法正常运转,采购了新车一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调研和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6.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同级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7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57元,车均购置费24.98万元,车均维护费9.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8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会议和会议资料等支出,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有关管理。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培训资料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 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53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部分宣传活动以及购置了公务用车一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7个项目开展 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500.67 万元。各项目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垫 江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进行把控,对各项目均序时推进,同时,各项目均通过了相关验收,项目使用率100%,总体情况良好。资金管理到位。各专项 资金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严格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专列科目核算,项目资金支出合同、发票、验收等附件齐备,款项支付审批严格,流程到位,保证了项目资金得以合规使用、专款专用。项目效益明显。各项目完成后,有效改善了社会治安环境条件、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促进群众安全感具有较为明显的作用。综合评价良好。各项目的实施,有效助推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作用也比较明显,群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均列全市第一方阵。对照绩效评价结果判定表,对其评价结果进行等级评判为: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 效自评,无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一是全年未发生一起铁路安全事故;二是群众满意度达到 90%;三是完满完成上级部门对铁路护路的考虑任务,并得到上级高度肯定。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98 万元,执行数为 65.24 万元,完成预算的66.5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涉铁乡镇街道 9 个,占比 34.6%,二是辖区高铁里程 43.3 公里,三是高铁护路人员 50 余人,每天分区域分时间定时巡逻,排查安全隐患。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高铁附近有倾倒工程垃圾现象,二是高铁沿线少数居民有违规搭建彩钢棚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力度,护路队员要增强高度责任感,每天在各自巡逻区域开展认真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县护路办加大对涉铁乡镇街道护路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全面掌握护路工作安全动态。三是加大护路安全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护路安全工作常识,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场镇集中宣传,将宣传进学习,进企业,进社区多种方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进行宣传全覆盖,让广大群众对铁路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评表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有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无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60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