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1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3 |
中国共产党垫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垫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与垫江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合署办公。
县纪委主要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提醒谈话、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县监委主要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重要问题向县纪委及时报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承办县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监委派出监察室主要职责:根据县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办理市委巡视办交办的事项;传达贯彻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为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主要职责:承担巡察任务,负责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依纪依法地了解有关情况;按规定向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收集整理巡察材料,分析综合情况,形成巡察报告、专题报告、反馈意见等巡察工作材料;审核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办理移交问题线索的情况、开展巡察移交共性问题整治的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办理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机关设18个部室,核定人员编制50名。县纪委监委向县级部门派驻13个纪检监察组,核定行政人员编制54名。县监委采取归口方式向乡镇(街道)派出6个监察室,核定行政人员编制28名。
设立中共垫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巡察办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联络督查科),核定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5名、县委巡察组行政编制12名。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县纪委监委本级(含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室、县委巡察办)。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207.28万元,支出总计4,207.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2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和行政人员绩效清算、人员考核奖标准提高。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4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4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本年市纪委转移支付和年底追加预算内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7.28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207.2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0.2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和行政人员绩效清算、人员考核奖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3,773.77万元,占89.7%;项目支出433.51万元,占10.3%。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机关运转,经费足额预算,足额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07.2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2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和行政人员绩效清算、人员考核奖标准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4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本年市纪委转移支付和年底追加预算内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89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和行政人员绩效清算、人员考核奖标准提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2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和行政人员绩效清算、人员考核奖标准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89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和行政人员绩效清算、人员考核奖标准提高。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机关运转,经费足额预算,足额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1.91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24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和行政人员绩效清算、人员考核奖标准提高。
(2)教育支出5.1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7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培训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3.7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社保缴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77.74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2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为足额缴纳职工医保,将公用预算调整至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18.76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01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为足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将公用预算调整至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11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行政人员绩效清算和人员考核奖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7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86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留置场所整修、租金支付、廉洁文化公园打造等支出增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留置场所租赁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3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不必要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62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新购买车辆2台,本年度未购置车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6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审查调查、执纪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2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用车使用较年初预算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3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用车使用较上年减少。
公务接待费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纪检监察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执纪监督工作和到我县办理审查调查相关案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9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70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5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原因,取消了大型会议,会场租用为零。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11万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线上培训增多,线下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86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留置场所整修、租金支付、廉洁文化公园打造等支出增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433.5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大案要案办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5万元,执行数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案件办理件数达到预期,纪法效果更好。全年预计完成案件办理70件,实际完成107件。二是案件办理后勤保障更加到位。保障运行车辆10辆,保障派出监察室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机关部室18个。三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2022年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在全面民意调查中排名前列。
宣传教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5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宣传教育图书订购超出预期。全年预计订购宣传教育图书1000册,实际订购2333册。二是警示教育短片质量过硬,党风廉政警示作用显著。全年以案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短片2部。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2022年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在全面民意调查中排名前列。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项目开展实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7个项目均正常实施,且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相关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余孝中 023-74681977
附件: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 机构运行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