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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垫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起草供销合作社事业有关地方性政策文件;

3、按照政府授权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4、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5、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建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6、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全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负责全县农膜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财务审计科。

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251.82万元,支出总计1,251.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虽然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9.77万元,但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9.94万元,主要增加内容为死亡抚恤金、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94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本年度死亡抚恤金、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4.7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7.0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48.6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75.9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虽然较上年度本年职业年金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有所增加,但是本年度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减少;废弃农膜回收、“三社”融合发展等项目建设因未验收原因没有能进行支出;“三社”融合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转入补偿金专户无贷款风险发生未进行补偿支出形成结转结余。其中:基本支出587.15万元,占78.4%;项目支出161.54万元,占21.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07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虽然上年结转结余本年度已经支出一部分,但是本年年初预算“三社”融合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200万元转入补偿金专户,因无贷款风险发生未进行补偿支出,形成结转结余导致结转结余余额较上年增加196.0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1.8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1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81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257万元因项目未验收未形成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7.0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9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虽然较上年度在职业年金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方面支出有所增加,但是本年度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减少;废弃农膜回收、“三社”融合发展等项目建设因未验收原因没有能进行支出;“三社”融合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转入补偿金专户无贷款风险发生未进行补偿支出形成结转结余。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4.23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一是“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257万元因项目未验收未形成支出,二是“三社”融合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200万元转入补偿金专户无贷款风险发生未进行补偿支出形成结转结余。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07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虽然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有一部分进行支出,但是本年年初预算“三社”融合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200万元转入补偿金专户,因无贷款风险发生未进行补偿支出,形成结转结余导致较上年结转结余余额增加196.07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9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63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67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一名退休职工去世,增加死亡抚恤金支出20.77万元;二是精算退休人员2020-2021年健康休养费补发50.3万元;三是记实机关职业年金补缴缴费增加25.7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2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90.91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5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降低21.05万元。

(5)农林水支出21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7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三社”融合发展市级安排资金中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基层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因项目未验收导致257万元未形成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8.64万元,占4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7.32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一是“三社”融合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200万元划入风险补偿金专户未形成实际支出形成结转结余;二是“三社”融合发展项目中基层社建设因项目未验收未形成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6.36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9万元,增长80.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及领导干部调动人员增加一人导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7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一是精算补发在职职工2021年度考核奖及退休职工2020-2021年健康休养费;二是因领导干部岗位变动我单位新增人员一人导致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等各项经费均增加;三是新增记实机关事业单位准备期职业年金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死亡抚恤、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7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4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物价上涨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不该接待坚决不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1万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基数较低;二是本年度市社来垫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区县供销社来垫调研及招商引资客商来垫考察项目次数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相比,基本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相比,基本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相比,基本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本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

公务接待费2.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社来垫检查指导业务工作、其他区县来垫考察、招商引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不该接待坚决不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1万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基数只有0.53万元,基数小;二是本年度市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来垫检查工作,其他区县供销社来垫考察调研及招商引资客商来垫考察项目接待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3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三社”融合发展会议,报表业务培训等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万元,增长20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三社”融合发展专项业务培训及组织职工参加市总社组织的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93万元、印刷费1.07万元、水费0.53万元、电费1.07万元、邮电费5.70万元、差旅费16.99万元、维修(护)费0.94万元、会议费0.49万元、培训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2.26万元、工会经费10.00万元、福利费1.24万元、其他啊交通费用14.6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4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一是物价上涨导致费用增加,二是我单位本年度人员增加一人导致各项费用均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社对部门整体和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655.7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开展自评的12个项目中有两个项目因财政指标收回未开展,其余项目均按照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其中有三个项目未达到目标任务:一是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年初下达资金104.45万元,本部门按照采购法实施政府采购服务进行项目建设,年底完成项目建设指标任务并通过市社统一组织的三方机构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并超市社任务量完成目标任务,本单位按照中标价格89.9万元支付,剩余14.55万元未支付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达到目标任务;二是“三社”融合发展市级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67万元,其中基层社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三个具体建设目标因项目未开展验收工作,剩余资金257万元未进行支付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达到目标任务;三是年初本级预算安排配套“三社”融合发展资金130万元,因基层社建设未开展验收工作、“三社”融合发展贷款贴息未达贴息条件导形成金剩余未支付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达到目标任务。下一步本部门一是将对于建设完成的项目及时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进行资金支付;二是在以后的预算工作中精准预算数据;三是加强与市社、财政工作联系,扩大采购节约资金使用范围,力争将节约资金进行兑付超额完成任务部分补贴,提高企业对废弃农膜回收积极性,达到应收尽收,提高回收率,扩大环境保护力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兴琼023-745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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