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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1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垫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垫江委编委发〔2022〕)2号要求,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县政府有关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并发布高新区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规划高新区的产业布局、发展计划;负责协调高新区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

3.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负责高新区国民经济运行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根据高新区总体规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城市设计;负责统筹推进高新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拟订高新区用地计划,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征地拆迁、土地集约利用和用途管控工作。

6.负责高新区机关、所属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负责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综合统计和专项统计工作。

7.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高新区内工业企业及其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监管工作;负责直接管辖且建成区及其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不含居住小区和商业小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规定负责节能减排、应急管理等工作。

8.根据授权和委托,负责行使高新区相关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和权限,组织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9.负责监督、协调及协助管理县级有关部门在高新区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0.负责行使县政府按规定授予的其他职权。

11.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高新区管委会设8个内设机构。

1.综合部。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协调;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对外宣传、内部审计、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法律事务、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高新区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管理和指导高新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负责统战侨台、群团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才建设工作。

2.财务部。牵头组织项目融资工作;负责高新区财政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负责机关财务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牵头组织政府采购、合同审查工作;负责督促相关税费征收工作。

3.招商部。负责招商项目策划、包装、宣传、推介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招商活动;负责高新区招商项目洽谈,合同文本起草、审查与签订工作;负责入驻高新区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履约监管等工作。

4.产业发展部。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高新区项目建设的计划统计和进度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高新区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及后续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生产统计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节能降耗等工作。

5.规划发展部。负责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具体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土地集约利用和用途管控工作;负责高新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规划设计方案初审,综合协调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行政审批涉及相关工作;负责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具体工作。

6.工程技术部。负责综合协调高新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施工许可阶段行政审批涉及相关工作,负责相关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根据授权和委托负责建设工程相关执法工作。

7.应急和安全生产环保部。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管具体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生态修复工作;根据授权和委托,负责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执法相关工作。

8、市政管理部。负责高新区市政设施的运营、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高新区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具体工作,综合协调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涉及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新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管理,根据授权和委托负责相关执法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垫江县高新区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6,120.84万元,支出总计26,120.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786.48万元,减少50.6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235.67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5,31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00.24万元,减少41.1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23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13.8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07.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5,313.8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6786.48万元,减少51.4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1523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22万元,占3.2%;项目支出24,496.61万元,占96.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07.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13.8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866.65万元,减少50.5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235.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0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6.65万元,减少5.5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63.62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招商经费,追加项目较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0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1130.98万元,减少33.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63.62万元,增长1992.0%。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招商经费,追加项目较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1.37万元,占4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0.68万元,增长892.7%,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招商经费,追加项目较多。

2)教育支出0.08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较少。

3)科学技术支出5,600万元,占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招商经费,追加工业园区技改项目5600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5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5)卫生健康支出26.2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资。

6)城乡社区支出4,200万元,占1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招商经费,追加项目资金420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23.7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3.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招商经费,追加项目资金2823.7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32.0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1万元,减少5.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万元,减少4.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室水电费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1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35.67万元,减少83.0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收入减少。本年支出3,1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35.67万元,减少83.0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50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朝阳公司资本金注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4万元,减少24.4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等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变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接待招商引资客商、市内因公出行、安全环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招商小分队,招商用车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接待招商引资客商、安全环保检查等增多。

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市县园区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园区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万元,下降85.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7万元,减少84.0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2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8.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201.0%,主要原因是租用会议中心场地费用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万元,增长91.67%,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较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万元,减少9.72%,主要原因是响应节约办公号召,减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3.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规划设计委托业务费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24502.1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委2022年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自评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委2022年未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刘齐齐023-745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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