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1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3 |
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新区的发展工作;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协助编制新区专业规划、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3.协助编制阶段性城市拓展、产城融合战略实施方案、新区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4.协助新区规划范围内重大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5.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开展新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管护工作;6.负责新区规划范围内道路、园林景观、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负责新区规划范围建设期内的城市道路、园林景观管理维护工作,并适时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业管理;8.负责协调新区规划范围内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统筹、调度、使用和管理工作;9.配合参与开发新区规划范围内的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10.负责企业和投资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实行会商、会审制度,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新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11.协助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投诉处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东部新区开发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组织制定工作目标,并实施考核;负责文秘、会务、信访、安保、党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档案、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县人大议案、县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项目管理科:协助编制新区基本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新区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灯饰、环卫、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规划管理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协助编制新区专业规划、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配合开展新区规划的报批和规划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工作。
建设管理科:负责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的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及动态管理;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督查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监管工作。
财务审计科:负责财务收支预决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按年度投资计划指导编制资金筹措计划,并协调落实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协助融资公司开展投融资管理和投融资项目的策划、包装、论证等工作;负责落实征地拆迁安置资金和支付征地拆迁安置各项补偿相关费用。
开发管理科:协助做好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负责新区产业发展的实施及项目包装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商务合作工作;负责企业及投资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研究并协调、衔接土地报批工作;负责拟定征地拆迁安置年度工作计划;配合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安置方案的制定、宣传解释及实施工作;负责协调、衔接国土房管部门做好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负责协调各执法主体依法组织拆除新区各类违法违章建(构)筑物。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70.57万元,支出总计570.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03万元,增长11.5%。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管委会人员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去年只有一个单位即服务中心,今年新成立管委会,年初无预算,所有费用由服务中心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7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03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管委会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57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70.5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9.03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去年只有一个单位即服务中心,今年新成立管委会且增加人员11名。其中:基本支出457.0万元,占80.1%;项目支出113.57万元,占19.9%。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财政收支平衡,无任何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0.5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03万元,增长11.5%。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管委会人员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去年只有一个单位即服务中心,今年新成立管委会,年初无预算,所有费用由服务中心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03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管委会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3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财政局统筹全县财力收回了我单位部分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03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管委会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3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财政局统筹全县财力收回了我单位部分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财政收支平衡,无任何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9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增长8.3%,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导致教育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14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社平工资调整导致临聘职工社保基数改变。
(3)卫生健康支出17.65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事业单位职工。
(4)城乡社区支出494.60万元,占8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26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办公楼出租方联科公司破产导致房租无法支付,以及压缩日常宣传经费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27.27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8万元,增长99.2%,主要原因是去年只有一个单位即服务中心,今年新成立管委会,新增人员11名(含借调1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69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1名事业职工、1名西部志愿者。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公积金、伙食补助等。公用经费13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67万元,增加118.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成立管委会,年初无预算,故所有开支由服务中心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三公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9万元,增长314.8%,主要原因是去年只有一个单位即服务中心,今年新成立管委会,新增11名人员(含抽调人员),且管委会2022年无公用经费预算,所有支出均由服务中心支出,故公用经费预算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8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管委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万元,和年初预算数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高速公路过路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修理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为新车,车况好、修理支出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万元,下降64.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为新车,车况好、修理支出少。
公务接待费13.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企业、单位等商业主体到新区投资考察,接待其他地区部门单位到新区考察学习,接待大型招商引资与土地宣传推介活动参会企业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东部新区正式进入运营阶段,前来投资考察的企业增多,以及东部新区封闭运行后,新设立了平台公司,新增了项目融资职能,涉及和金融机构对接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8万元,增长66.0%,主要原因是东部新区正式进入运营阶段,前来投资考察的企业增多,以及东部新区封闭运行后,新设立了平台公司,新增了项目融资职能,涉及和金融机构对接较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1,7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4元,车均购置费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其他单位、企业来东部新区学习调研、投资考察频次大幅减少,且单位大力压缩支出、节约资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2名,故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10.8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良好,均按照预计进度正常推进,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分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年度总体目标均按时完成,完全按照财政有关预算绩效考核和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要求严格使用项目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用出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管理费 |
项目编码: |
50023122T000000115265 |
自评总分: |
100.00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210-垫江县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05一经建科 |
部门联系人: |
李娟 |
联系电话: |
74630799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000,000.00 |
2,108,546.53 |
2,108,546.53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000.00 |
2,108,546.53 |
2,108,546.53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PPP项目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为机关日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督促项目公司开工项目数量 |
个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
|
|
督促项目公司完工项目数量 |
个 |
= |
7 |
7 |
0 |
100 |
10 |
10 |
|
|
|
开工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完成时间 |
年 |
= |
2022 |
2022 |
0 |
100 |
10 |
10 |
|
|
|
PPP项目管理费 |
万元/年 |
≤ |
300 |
300 |
0 |
100 |
10 |
10 |
|
|
|
督促项目公司完成PPP项目投资额 |
亿元 |
= |
8 |
8 |
0 |
100 |
10 |
10 |
|
|
|
促进东部新区“城市新高地、市民新家园”的打造效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保障管委会高效开展PPP工作效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管理费项目:2022年度预算金额210.85万元、实际执行210.85万元,执行率100.0%。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县财政局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023-74630799
附件: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机构运行信息表;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公开01表 |
公开部门: 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 |
|
|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570.5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 |
二、外交支出 |
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 |
三、国防支出 |
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 |
五、事业收入 |
0 |
五、教育支出 |
0.91 |
六、经营收入 |
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 |
八、其他收入 |
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14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7.65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94.6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 |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0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7.27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 |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 |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0 |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0 |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0 |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0 |
本年收入合计 |
570.57 |
本年支出合计 |
570.57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0 |
结余分配 |
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 |
总计 |
570.57 |
总计 |
570.57 |
收入决算表 | ||||||||||||||||||
|
|
|
|
|
|
|
|
|
公开02表 | |||||||||
公开部门: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小计 |
其中:教育收费 | |||||||||||||||
合计 |
570.57 |
570.57 |
0 |
0 |
0 |
0 |
0 |
0 | ||||||||||
205 |
教育支出 |
0.91 |
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0.91 |
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0.91 |
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14 |
30.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14 |
30.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0.10 |
20.1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04 |
10.0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7.65 |
17.6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7.65 |
17.6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7.65 |
17.6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94.60 |
494.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494.60 |
494.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94.60 |
494.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7.27 |
27.2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7.27 |
27.2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7.27 |
27.2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公开02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
公开03表 |
公开部门: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
合计 |
570.57 |
457 |
113.57 |
0 |
0 |
0 | |||
205 |
教育支出 |
0.91 |
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0.91 |
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0.91 |
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14 |
30.1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14 |
30.1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0.10 |
20.1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04 |
10.0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7.65 |
17.6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7.65 |
17.6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7.65 |
17.6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94.60 |
381.02 |
113.57 |
0.00 |
0.00 |
0.0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494.60 |
381.02 |
113.57 |
0.00 |
0.00 |
0.00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94.60 |
381.02 |
113.57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7.27 |
27.2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7.27 |
27.2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7.27 |
27.27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
|
|
公开04表 |
公开部门: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 |
|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570.5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 |
0 |
0 |
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 |
二、外交支出 |
0 |
0 |
0 |
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0 |
三、国防支出 |
0 |
0 |
0 |
0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 |
0 |
0 |
0 |
|
|
五、教育支出 |
0.91 |
0.91 |
0 |
0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 |
0 |
0 |
0 |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 |
0 |
0 |
0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14 |
30.14 |
0 |
0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7.65 |
17.65 |
0 |
0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 |
0 |
0 |
0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94.6 |
494.6 |
0 |
0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 |
0 |
0 |
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 |
0 |
0 |
0 |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0 |
0 |
0 |
0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 |
0 |
0 |
0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 |
0 |
0 |
0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 |
0 |
0 |
0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 |
0 |
0 |
0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7.27 |
27.27 |
0 |
0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 |
0 |
0 |
0 |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 |
0 |
0 |
0 |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 |
0 |
0 |
0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0 |
0 |
0 |
0 |
本年收入合计 |
570.57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0 |
0 |
0 |
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0 |
0 |
0 |
0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0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0 |
0 |
0 |
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 |
本年支出合计 |
570.57 |
570.57 |
0 |
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 |
0 |
0 |
0 |
总计 |
570.57 |
总计 |
570.57 |
570.57 |
0 |
0 |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
公开05表 | ||||
公开部门: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570.57 |
457.00 |
113.57 | |||||||
205 |
教育支出 |
0.91 |
0.91 |
0.00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0.91 |
0.91 |
0.00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0.91 |
0.91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14 |
30.14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14 |
30.14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0.10 |
20.1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04 |
10.04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7.65 |
17.65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7.65 |
17.65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7.65 |
17.65 |
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94.60 |
381.02 |
113.57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494.60 |
381.02 |
113.57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94.60 |
381.02 |
113.5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7.27 |
27.27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7.27 |
27.27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7.27 |
27.27 |
0.00 | ||||||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公开06表 | |
公开部门: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 |
|
|
|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24.78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2.22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 |
30101 |
基本工资 |
68.51 |
30201 |
办公费 |
5.78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 |
30102 |
津贴补贴 |
3.17 |
30202 |
印刷费 |
3.96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 |
30103 |
奖金 |
0 |
30203 |
咨询费 |
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 |
30204 |
手续费 |
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 |
30107 |
绩效工资 |
167.76 |
30205 |
水费 |
0.1 |
31006 |
大型修缮 |
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20.1 |
30206 |
电费 |
7.99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0.04 |
30207 |
邮电费 |
7.93 |
31008 |
物资储备 |
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2.45 |
30208 |
取暖费 |
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52 |
31010 |
安置补助 |
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51 |
30211 |
差旅费 |
39.41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7.27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 |
30114 |
医疗费 |
7.92 |
30213 |
维修(护)费 |
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05 |
30214 |
租赁费 |
1.27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 |
30215 |
会议费 |
0.42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 |
30301 |
离休费 |
0 |
30216 |
培训费 |
0.91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 |
30302 |
退休费 |
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43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 |
312 |
对企业补助 |
0 |
30304 |
抚恤金 |
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0 |
30305 |
生活补助 |
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0 |
30306 |
救济费 |
0 |
30226 |
劳务费 |
18.28 |
31204 |
费用补贴 |
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4.75 |
31205 |
利息补贴 |
0 |
30308 |
助学金 |
0 |
30228 |
工会经费 |
0.67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0 |
30309 |
奖励金 |
0 |
30229 |
福利费 |
1.68 |
399 |
其他支出 |
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1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 |
30399 |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31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 |
|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 |
39999 |
其他支出 |
0 |
|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 |
|
|
|
|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 |
|
|
|
|
|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 |
|
|
|
|
|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324.78 |
公用经费合计 |
132.22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
公开07表 |
公开部门: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公开07表:
公开08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
公开08表 |
|||||
公开部门: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
| ||||||||
|
|
|
|
| |||||||
备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
公开09表:
机构运行信息表 | |||||
|
|
|
|
公开09表 | |
公开部门: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 |
— |
— |
四、机关运行经费 |
0 |
(一)支出合计 |
4 |
16.59 |
16.59 |
(一)行政单位 |
0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2.81 |
2.81 |
五、资产信息 |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1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 |
2.81 |
2.81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0 |
3.公务接待费 |
0 |
13.78 |
13.78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0 |
(1)国内接待费 |
— |
— |
13.78 |
3.机要通信用车 |
0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 |
— |
0 |
4.应急保障用车 |
1 |
(2)国(境)外接待费 |
— |
— |
0 |
5.执法执勤用车 |
0 |
(二)相关统计数 |
— |
— |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0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 |
— |
0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0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 |
— |
0 |
8.其他用车 |
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 |
— |
0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 |
— |
1 |
六、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 |
185 |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
0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 |
— |
0 |
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
0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 |
1758 |
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
0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 |
— |
0 |
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
0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 |
0 |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
0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 |
0 |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
0 |
二、会议费 |
— |
— |
0.75 |
|
|
三、培训费 |
— |
— |
0.91 |
|
|
附件10: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以下简称“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
(二)项目资金预算: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4,337.6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6,52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701.6万元、基本预备费2,111.3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
实施机构:垫江县东部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东部新区管委会”)。
项目公司: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道路1条,全长2700米。
项目建设内容:道路建设总面积86400平方米(长2700米×宽32米)。配套建设道路管网、人行道地砖、道路绿化、道路照明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五)绩效评价范围
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正在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具体项目金额暂未有结果。故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截至绩效评价时点累计投资额为30,164.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绩效评分结果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综合得分为93.08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分 |
得分率 |
决策 |
20.00 |
16.00 |
80.00% |
过程 |
20.00 |
17.50 |
87.50% |
产出 |
30.00 |
29.58 |
98.60% |
效益 |
30.00 |
30.00 |
100.00% |
小计 |
100.00 |
93.08 |
93.08% |
三、综合结论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的实施,为居民提供更便利的出行条件,优化了垫江县内交通网,同时打破了区域限制,推动了当地经济交流,创造更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对推进垫江县东部新区新型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PPP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信息公开完整度较低;施工许可证先建后补,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项目建设工期超期,进度把控不严格;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无法明确项目建设成本。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PPP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信息公开完整度较低
按照《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文件规定:“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报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PPP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物有所值要求,同时,PPP项目绩效目标应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及项目管理等内容。”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公司尚未编制总体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评价。
同时,根据财金〔2020〕13号文件规定:“结合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按效付费的需要确定绩效评价时点。原则上项目建设期应结合竣工验收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结合各期子项目竣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但尚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此外,项目建设期开展了绩效考核工作,但仅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资料归档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未包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内容进行考核,项目绩效考核工作不规范。
评价人员通过查询国家PPP项目库信息公开平台关于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信息公开完整度,截至2022年8月,该项目必填信息公开完整度为63.37%,非必填信息公开完整度为37.93%,信息公开完整度较低。
(二)施工许可证先建后补,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
通过审查项目公司提供的建设资料,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于2019年4月9日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5月30日取得施工许可意见函,准许施工。项目实际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但2020年12月1日才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存在先建后补的情况。
评价认为,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意见函以及施工许可证之前开工建设,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
(三)项目建设工期超期,进度把控不严格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施工许可意见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显示,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但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9年4月9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实际建设工期19个月零3天。
评价认为,项目实际开工、竣工日期均晚于计划,项目建设工期超期,建设进度把控不严。
(四)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无法明确项目建设成本
评价人员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于2020年11月12日完成竣工验收,并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2021年6月9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垫江县建竣备字〔2021〕0009号),但截至绩效评价时点(2022年8月),项目仍在办理竣工结算及决算,未出具成果性文件。
评价认为,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竣工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不利于明确项目建设成本。也不利于推进项目由建设阶段转为运营阶段,影响移交进程。
五、主要建议
(一)规范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资料
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文件规定,加快完善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给实施单位、报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所编制的绩效目标应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物有所值要求,并且做到内容完整、规范。此外,项目公司应加快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规范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除上述关于绩效管理工作外,项目公司应重视国家PPP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的相应资料填报,提高信息公开完整度。
(二)完善基本建设手续,确保建设程序合规
建议项目公司此后在开展工程建设类项目时,加快完善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协调各方,抓紧依法依规向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前期建设手续。同时,应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避免出现“先建后补”的情况。部分项目虽已办理施工许可函,但施工许可函不能完全替代施工许可证,仍需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以保证本项目建设程序合规。
(三)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进度,保障项目按计划完工
建议项目公司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时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体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记录,对于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其他客观因素所引起的变更,应及时修改调整,在计划中留痕体现变更调整过程,增强计划时间、计划修建内容与实际时间、实际修建内容的匹配度,多维度反应建设计划及进度管理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若存在特殊原因导致项目进度延期,可协调施工方、监理方、供货商等加快建设进程。若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期,可按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并上报给实施单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管理有效。
(四)加快办理项目竣工结算及决算,明确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进行资料归集,紧抓办理工程结算及决算,配合相关单位,提供工程建设资料,推动竣工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尽早出具成果性文件,明确项目建设成本。同时,推进项目移交,由建设阶段转为运营阶段,充分发挥运营效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财政和项目(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2〕293号)文件的要求,垫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以下简称“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4,337.6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6,52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701.6万元、基本预备费2,111.3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包含新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10个子项目,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属于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道路工程,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垫江发改委发〔2017〕300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道路1条,全长2700米。
项目建设内容:道路建设总面积86400平方米(长2700米×宽32米)。配套建设道路管网、人行道地砖、道路绿化、道路照明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项目建设地址为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
实施机构:垫江县东部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东部新区管委会”)。
项目公司: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日。项目实际建设工期为19个月零3天。实际开工日期:2019年4月9日,实际竣工日期:2020年11月12日。
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正在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具体项目金额暂未有结果。故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截至绩效评价时点累计投资额为30,164.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主要是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按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突破领域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分析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症结根源,为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重庆市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垫江发改委发〔2017〕300号);
4.《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东部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垫江发改委发〔2017〕331号);
5.《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人民东路延伸段部分)工程概算核定意见的批复》(垫江发改委发〔2018〕9号);
6.《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许可意见函(2019)第2号》;
7.《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渝施工图审备垫江〔2018〕16号);
8.《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合同》;
9.《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0.本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资金使用和分配办法等项目实施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法规、文件及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评价工作秉承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依据充分、成本效益的原则,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评价工作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客观公正原则。评价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等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依据充分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并要通过现场调研,为评价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作的重点是评价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和预算的准确性,在开展评价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成本、节约经费,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2.绩效评价标准
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工作由垫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管理,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具体评价。
本次评价以项目截至绩效评价时点累计资金安排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主要评价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内容,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衡量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效果。
根据评价目的和原则,结合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特点,在与县级相关部门充分交流、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四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20个、四级指标(细项指标)40个。一级指标及分值构成如下:
一级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合计 |
分值 |
20 |
20 |
30 |
30 |
100 |
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实行100分制,评价结果设四个等级:优(≥90分);良(≥80分,<90分);中(≥60分,<80分);差(<60分)。
本次评价紧紧围绕“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的特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方法。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审法、现场核查法等进行评价,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和效果做出全面、准确和客观地评价。
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法。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分析哪些预期目标已经完成(包含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哪些没有完成,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专家评审法。通过工程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依据专业知识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并形成评价意见。
现场核查法。现场评价小组与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包括各级主管部门、实施(用款)单位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事求是核查其财务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核实。
评价工作主要经过以下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工作组,并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与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就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讨论,形成绩效评价方案,明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评价小组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公众访谈、问卷调查,对项目资料、财务资料进行查证核对。
3.分析评价。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甄别,按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有关部门沟通讨论并修正,形成正式评价结论。
4.编写报告。根据评价结论,编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就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与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和实施部门等进行沟通,几方无异议后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即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逐项分析评价如下:
(1)立项依据充分性
为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文件所提出的“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同时,为实现《重庆市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所提出的“科学发展、富民兴垫”的建设目标,实施垫江县东部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因此,建设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主要依据《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垫江发改委发〔2017〕300号)文件正式立项,项目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急迫性,项目技术、经济可行,项目预期产出数量、质量、时效符合正常水平。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7〕300号文件批复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正式立项,为落实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的相关工作部署,项目公司抓紧办理前期建设手续,通过审查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工程概算成果文件及批复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备案等文件,评价人员未发现缺少相关立项手续的情况,立项程序符合垫江县立项申报审批流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合理、论证充分、程序规范、立项申请、立项批复等文件比较齐全、资料较完整。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通过审查项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发现,项目公司暂未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制定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且暂未按照财金〔2020〕13号文件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人员无法对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进行评价。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0分。
3.资金投入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公司依照立项批复文件要求,编制了《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概算审核报告》,并上报县发改委审批。2018年1月11日取得《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人民东路延伸段部分)工程概算核定意见的批复》(垫江发改委发〔2018〕9号)文件,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4,337.6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6,52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701.6万元、基本预备费2,111.31万元。
通过审查概算审核报告,项目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概算审核报告》显示,在测算建筑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时,均依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审核规定》(2006年)、《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2006年)、渝价〔2013〕430号文、计价格〔2002〕10号文、计价格〔2002〕12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资金分配依据充分。此外,建筑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资金额度分配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1.资金管理
(1)项目资本金
根据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股东协议》约定:“原则上,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应由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分三期同步实缴到位:第一期出资为注册资本的30%,在满足各股东出资条件时,应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各股东出资到位;第二期出资为注册资本的30%;第三期出资为注册资本的40%,公司股东应在符合出资条件时,根据项目进度和融资情况同比例及时出资到位。”
通过审查项目公司提供的项目辅助明细账、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显示,项目资本金总额为146,865万元,实际到位资本金146,787万元,各出资方均按照《股东协议》约定,足额、及时注入项目资本金,未影响项目支付进度及建设进度。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项目融资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辅助明细账、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显示,截至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公司共计融资12,151.57万元,融资到位及时,能保障项目正常建设。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为保障资金规范安全运行,项目公司制定并印发了《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资金预算、资金安全、监督考核等内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基本能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合规。
项目公司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履行了审批程序,审批手续到位,相关凭据较完整合规。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范,资金用途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真实、完整、清晰、及时反映项目收支情况。在资金监控方面,项目公司基本按照自身财务监管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评价认为,项目所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有效,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规。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6分。
2.业务管理
(1)组织管理
依据项目公司提供的组织架构资料显示,项目公司制定了完整的组织管理办法,例如:《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方案》、《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部门工作职责》。项目公司落实专人负责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的建设、试运营、资料管理等,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健全,其余管理部门协调配合。评价认为,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合理,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制度建立
项目公司在实际管理和实施过程中除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市级相关制度规定外,项目公司还按照自身制定的《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2020第一版)》、《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基本能保障项目管理合规。
评价认为,项目公司按照国家、市级和自身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且与实际情况切合较好,可有效规范相关工作程序。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
通过审查项目公司提供的业务资料及财务资料,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业务管理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审核报告、施工图审查备案、监理日志、相关合同等资料比较齐全且及时归档,项目实施机构和人员安排基本落实到位。
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9年4月9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但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项目以监理开工令作为工程开工时间,建设过程中于2019年5月30日取得《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许可意见函》,以函代证。由于施工许可函并不能代替施工许可证,且项目已建成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才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程序不合规。
在管理过程中,项目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和协调,并开展了监理工作,监理日志记录完整。此外,项目进度管理完善,制定了建设进度计划,定期编制《垫江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工程月报》,记录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进度管理良好。但项目信息公开完整度较低,评价人员通过查询国家PPP项目库信息公开平台,截至2022年8月,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必填信息公开完整度为63.37%,非必填信息公开完整度为37.93%,信息公开完整度较低。
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于2020年11月12日竣工,但截至绩效评价时点(2022年8月),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仍在办理结算及决算过程中,未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办理进程缓慢。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5分。
(4)项目质量可控性
项目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制定了《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2020第一版)》,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质量管理办法履行到位。
同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开展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项目实施阶段的PPP咨询服务、文明施工、变更、监理“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工作,进一步保障项目实施质量,项目质量可控。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1.产出数量
(1)实际完成率
根据《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垫江发改委发〔2017〕300号),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人民东路延伸段全长2700米,宽32米,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系统、综合管廊、照明系统工程、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截至绩效评价时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计划一致,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实际完成率为1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8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8分。
2.产出质量
(1)抽查质量达标率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施工方按照法律规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通过审查质检材料,项目施工材料具有汇总表、复检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资料,项目质量检测均合格。此外,对片石、反滤层隐检、原基清理、软基处治、土工布、路暂、道路基层、沥青混合料温度、沥青砼路面、铺砌面层等附属施工进行了质量检查,检测质量均合格。
此外,通过查看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了解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保障了工程建设质量。评价小组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抽查,抽查质量达标率1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完工验收达标率
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9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于2021年6月1日,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完工验收达标率为1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3.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日。项目实际建设工期为19个月零3天,实际开工日期:2019年4月9日,实际竣工日期:2020年11月12日。项目延期1个月零3天,换算成天数为计划工期549天,实际工期583天。项目完成及时率为106.19%。此项指标得分为:7-(1.06-1)*7=6.58。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7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6.58分。
4.成本节约率
根据《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人民东路延伸段部分)工程概算核定意见的批复》(垫江发改委发〔2018〕9号)文件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4,337.6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6,52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701.6万元、基本预备费2,111.31万元。
目前,项目虽进行竣工验收,但截至绩效评价节点还在办理结算及决算过程中,根据项目财务资料显示,项目累计投资额为30,164.3万元,故按照工程投资总额与项目投资概算批复金额计算得出成本节约率为31.97%。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7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7分。
根据评价小组实地采访调研所搜集到的资料显示,项目整体完成效果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社会效益
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的实施,符合垫江县“科学发展、富民兴垫”的发展目标及发展定位。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的建设,连接了人民东路与文笔大道北延伸段,成为一条由东向西的城市主干道,为居民提供更便利的出行条件。项目的实施对于经济发展同样具有重要作用,打破了区域限制,推动了当地经济交流,提升了区域内经济综合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推进垫江县东部新区新型城市化进程。
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创造更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垫江县内交通网,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评价人员经实地调研,项目试运营效益良好。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2分。
2.可持续影响
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的实施对打造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内经济交流、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具有重要作用,将在一定时期内产生持续的影响。
此外,项目机构、人员、制度、资金来源等保障性较好,结合评价人员实地调研发现,项目试运营情况较好。为更好地管护道路,项目公司签署了《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市政道路项目临时维护合同》对道路进行管护,项目管理维护机制完善,项目自身运行的可持续性较好。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9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9分。
3.社会公众满意度
本次评价,评价小组向项目公司工作人员、施工方及当地民众发放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50份。经统计分析,工作人员及群众对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的满意度如下:
(1)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进度的满意度
调查内容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进度的满意度 |
100.00% |
- |
- |
附注:“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进度的满意度较高100.0%,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2)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质量的满意度
调查内容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质量的满意度 |
100.00% |
- |
- |
附注:“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质量的满意度较高为100.0%,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3)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效果的满意度
调查内容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效果的满意度 |
100.00% |
- |
- |
附注:“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效果的满意度较高100.0%,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综合得分为93.08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PPP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信息公开完整度较低;施工许可证先建后补,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项目建设工期超期,进度把控不严格;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无法明确项目建设成本。
按照《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文件规定:“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报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PPP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物有所值要求,同时,PPP项目绩效目标应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及项目管理等内容。”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公司尚未编制总体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评价。
同时,根据财金〔2020〕13号文件规定:“结合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按效付费的需要确定绩效评价时点。原则上项目建设期应结合竣工验收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结合各期子项目竣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但尚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此外,项目建设期开展了绩效考核工作,但仅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资料归档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未包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内容进行考核,项目绩效考核工作不规范。
评价人员通过查询国家PPP项目库信息公开平台关于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信息公开完整度,截至2022年8月,该项目必填信息公开完整度为63.37%,非必填信息公开完整度为37.93%,信息公开完整度较低。
通过审查项目公司提供的建设资料,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于2019年4月9日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5月30日取得施工许可意见函,准许施工。项目实际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但2020年12月1日才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存在先建后补的情况。
评价认为,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意见函以及施工许可证之前开工建设,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施工许可意见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显示,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但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9年4月9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实际建设工期19个月零3天。
评价认为,项目实际开工、竣工日期均晚于计划,项目建设工期超期,建设进度把控不严。
评价人员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于2020年11月12日完成竣工验收,并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2021年6月9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垫江县建竣备字〔2021〕0009号),但截至绩效评价时点(2022年8月),项目仍在办理竣工结算及决算,未出具成果性文件。
评价认为,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竣工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不利于明确项目建设成本。也不利于推进项目由建设阶段转为运营阶段,影响移交进程。
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文件规定,加快完善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给实施单位、报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所编制的绩效目标应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物有所值要求,并且做到内容完整、规范。此外,项目公司应加快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规范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除上述关于绩效管理工作外,项目公司应重视国家PPP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的相应资料填报,提高信息公开完整度。
建议项目公司此后在开展工程建设类项目时,加快完善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协调各方,抓紧依法依规向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前期建设手续。同时,应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避免出现“先建后补”的情况。部分项目虽已办理施工许可函,但施工许可函不能完全替代施工许可证,仍需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以保证本项目建设程序合规。
建议项目公司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时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体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记录,对于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其他客观因素所引起的变更,应及时修改调整,在计划中留痕体现变更调整过程,增强计划时间、计划修建内容与实际时间、实际修建内容的匹配度,多维度反应建设计划及进度管理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若存在特殊原因导致项目进度延期,可协调施工方、监理方、供货商等加快建设进程。若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期,可按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并上报给实施单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管理有效。
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进行资料归集,紧抓办理工程结算及决算,配合相关单位,提供工程建设资料,推动竣工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尽早出具成果性文件,明确项目建设成本。同时,推进项目移交,由建设阶段转为运营阶段,充分发挥运营效益。
1.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
2.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3.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绩效评价访谈记录;
4.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绩效评价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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