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2-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7 |
垫江县归侨侨眷联合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积极引导归侨、侨眷按照《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独立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振兴中华的战略上来。
2.发挥归侨侨眷海外关系广泛、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引进技术和人才的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
3.积极开展海内外联谊工作。定期搞好侨情普查,开展对新一代华侨华人及其亲属情况的调研,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归侨侨眷心中,充分发挥民间交流的优势,促进交流合作,做好侨务对台工作,以侨促台,早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
4.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积极参政议政。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参与人大、政协中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推荐、协商工作,做好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
5.弘扬中华文化。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使者。顺应海外侨胞的文化情结,依照有关规定开展民俗文化交流、祖地文化交流、寻根之旅、重大历史事件纪念等活动,增进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6.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参与社会建设。深入了解归侨侨眷工作生活状况,推动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具体落实,为困难归侨侨眷排忧解难,关心帮助侨界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协调有关部门为海外华人华侨回来探亲访友、就业创业搞好服务。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归侨侨眷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
7.在县委的领导下,搞好侨联组织建设。
8.完成重庆市侨联,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5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经费拨款减少16.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8万元,教育支出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5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2万元,比2021年减少1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2万元,比2021年减少16.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搞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垫江县归侨侨眷联合会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海外华人华侨回国探亲、考察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编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58万元,比上年减少3.7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垫江县归侨侨眷联合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喻海峰
联系方式:023-856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