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2-0003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7 |
垫江县残疾人服务总社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残疾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残疾人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市残联的要求,指导全县各级残联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残疾人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4、团结动员广大残疾人干事创业。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让残疾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5、突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代表广大残疾人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残疾人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6、拓展残联的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残联组织覆盖,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两新”组织、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的领域,建立残联或残协,强化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责。
7、拓展残联的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工作,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打造残联“筑梦善行、残健共融”工作服务品牌,开展助行、助听、助视、助健、助居、助教、助保障、助就业、助维权、助精神提升等“十助”行动。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评价机制。引导、培育、管理好助残社会组织。
8、研究指导残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开展全县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表彰、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培养推荐残疾人人才,开展残疾人培训。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残疾人服务总社是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单位,残疾人联合会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县残疾人工作的群众团体,内设一科一室,即:办公室、业务科;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即:残疾人服务总社。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超编1人,原因为2016年底调入调研员1人;残疾人服务总社编制人数5人(群团改革增加1名编制),实有人数为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9.57万元,主要是去年本级单位与下属单位没有分开预算,今年预算分开,残疾人事业经费拨款增加99.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7万元,教育支出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9.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9.5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9.57万元,比2021年增加9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9.57万元,比2021年增加99.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本级单位与下属单位没有分开预算,今年预算分开,政策性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本级单位与下属单位没有分开预算,今年预算分开。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44万元,比上年增加16.44万元,主要原因为去年本级单位与下属单位没有分开预算,今年预算分开;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车辆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蒋昉珉 联系方式:023-7451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