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2-0005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8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8 |
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规定,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以及党外代表人士等。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调研,承担县委和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开展同县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6.参与县委关于党校(垫江行政学校)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和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员会党校和垫江行政学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挂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垫江分校、垫江县成人教育中心牌子,垫江社会主义学院与中共垫江县委党校(垫江行政学校)合署办公。
根据以上职责,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员会党校(垫江行政学校)设9个内设机构,其中教学科研及教辅机构7个:教务科、科研科、学历教育科、招生考试科、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科、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室、网络信息中心;行政后勤机构2个:办公室、总务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1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8.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7.3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3.46万元,主要是新招录3名职工使得工资福利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1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612.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06万元,结转下年17.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3.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5.71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万元,结转下年增加2.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41万元,比2021年增加7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41万元,比2021年增加75.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3名职工,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修校搬迁,不再安排进修校入驻经费。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出国任务;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对公务接待作出了严格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1年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对公务出行作出了严格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购置公务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9.72万元,比上年增加0.81万元,主要原因为坚持严格规范,科学管理,保障运行,厉行节约为原则,保证刚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何卫平,电话:023-74635864)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收支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0.整体绩效目标表
11.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