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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2.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3.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和其他应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4.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内部监控,配合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现场监督,配合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一级单位)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财务室、法规科、交易一科、交易二科、信息科。人员编制14人,在职在编13人。购买服务人员3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3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9.32万元,主要是2023年人员经费(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拨款增加27.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拨款增加11.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33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约267万元,教育支出 0.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7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万元21.77;支出较去年增加2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拨款增加11.43万元(含购买服务人员工资),项目支出减少13.62 万元,本来度减少了专家评审此项目费用7.5万元,减少了购买服务项目费用6.12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39.2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23万元,比2022年增加39.2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0.1万元,比2022年增加52.9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拨款增加27.9万元,行政运行费增加25.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13万元,比2022年减少13.62万元,主要原因是来度减少了专家评审此项目费用7.5万元,减少了购买服务项目费用6.12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和接待费也是暂预算计划所定,2022年底决算我中心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2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未产生运维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81万元,比上年减少0.89万元,总体对比变化不大,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本年度我中心暂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方式:023-74528667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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