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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垫江县信访办公室(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垫江县信访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2.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指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县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北京、到市委、市政府、到县委、县政府上访、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4.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文件;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乡镇和部门的信访工作。

5.负责人民群众建议的征集、收集、评比、奖励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采纳人民建议。

6.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负责信访复查事项的处理,监督复查复核决定的执行。

7.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

8.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信访办公室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接访科、督办科、信访稳定协调科4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8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8.9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减少74.92万元,人员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5.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8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28万元,教育支出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8.9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减少74.92万元,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5.9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79万元,比2022年减少3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9万元,比2022增加35.9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预算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7.2万元,比2022年减少74.9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保障人员支出,主要用于信访稳定重点工作。上年结转结余行政运行公用经费0.01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不变,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7.8万元,比2022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不变,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2022不变,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比2022不变,主要原因是信访稳定工作量加大,维护社会稳定,需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不变;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61万元,比上年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级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红联系方式:023-81861933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0.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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