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2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2 |
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预算情况说明包含四个单位: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本级),垫江县党员教育中心,垫江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垫江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一)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的要求,制定、实施垫江县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党组织换届工作;制定全县党员队伍建设规划,抓好全县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受县委委托承办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承办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对县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的工资、待遇和退休手续等工作;负责市管干部县管职务任免工作;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挂职工作;配合承办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县
政协会的干部人事相关议题;
3.制定并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意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指导负责全县县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县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指导、督促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境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经济责任审计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县管领导干部兼职审批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负责涉组涉干信访举报处置工作;
5.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县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县委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并做好参训学员的管理考察工作;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干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县管领导干部的学历学位确认工作;承担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6.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负责对全县人才工作的整体规划、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按其工作职能,编制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制定和实施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工作的协调发展;牵头开展全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承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统筹指导全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考核政策及工作制度;协助市上做好对我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承办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对外加挂县公务员局牌子。调整后,负责全县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协调开展工资福利等事务,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的人事任免事项;
9.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保留县委老干部局牌子。调整后,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拟订老干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落实老干部待遇,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
10.统一管理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保留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
11.负责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12.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3.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垫江县党员教育中心职能职责
1.全县党员电化教育规划、协调、检查;
2.党员电教音像教材的制作、引进、复制和发行;制作有地方特色的党员电教片;
3.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站设备维护,更新网站信息和栏目;做好党建电视栏目的策划、管理、指导、督促工作;
4.党员电教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
5.全县党员远程教育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各远程教育站点管理、维护、使用。
(三)垫江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职能职责
1.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2.保管、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传递,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4.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5.做好干部档案的移交工作。
(四)垫江县老干部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1.定期组织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离退休干部紧跟时代步伐,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开展老干部党员学习培训,确保老干部党员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围绕节庆、纪念日和重大事件,开展老干部主题活动、纪念活动,加强对老干部的政治教育和引导;
3.组织开展适宜老干部特点的健身活动,举办健康保健知识讲座;
4.做好老干部艺术团教学、排练、演出等工作,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5.为老干部学习和活动提供日常服务、后勤保障,推进老干部学习和活动有序开展。
(五)单位构成
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为党委工作部门,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工作人员18人;内设12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调研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非公党建科、干部科、公务员科、人才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干部考核科、老干部工作科。下设3个事业单位(垫江县党员教育中心(参公)、垫江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垫江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0名,实有工作人员1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5.3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0.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5.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64万元,教育支出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5.3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30.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5.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46万元,比2022年减少17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78万元,比2022年减少23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今年将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项目经费统计,公用经费减少20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35.68万元,比2022年增加5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项目经费统计,全县干部教育经费、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等一般性项目适量减少,主要用于干部人才工作、党建、组织工作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4.8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9.8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6.15万元,比上年减少227.7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关工委五老慰问金、老干部慰问金和离休人员津补贴在生活补助中列支,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项目经费统计;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35.6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老干部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程建琳 联系方式:023-74639257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2023年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1.2023年项目绩效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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