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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0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垫江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负责新闻舆论宣传,统筹办好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兴媒体在内的融媒体平台。

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负责积极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确保刊播安全,统筹策划组织实施重大新闻宣传报道,做好对外新闻宣传。

3架设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负责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枢纽信息建设,打造“指尖上的政务服务中心”,搭建群众之间的联络纽带。

4负责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方面的指导和人员培训。

5负责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撰写有价值的内参或调研报告。

6负责“媒体+”传媒创意产业发展和“新闻+N”等信息服务。

  (二)单位构成

   我中心内设12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人事部、总编室、质量考评部、新闻采访部、融合新闻编辑部、视觉创意部、专题节目部、播音主持部、视觉创意部、媒体运营部、技术保障部、计划财务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3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3.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减少42.2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30.52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38.2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1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3.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2.7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8.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29万元,比2022年减少11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69万元,比2022年减少72.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减少,未休年休假工资减少,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度也进行了下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67.6万元,比2022年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部分购买宣传服务经费、中央公服体系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维等经费,主要用于把融媒体中心打造成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力争在成效机制上当示范,在“两群”中打好头阵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比2022年减少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2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继续严格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确保接待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闻采访等工作持续增加,需在加强公车管理的同时确保采访等用车的正常运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与2023年我中心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4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2.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67.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娟 联系方式:023-85659509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2023年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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