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69Q/2023-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中国共产党垫江县委员会统战部(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负责联系全县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全县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全县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5.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全县民族事业发展。

6.统一领导全县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调查研究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负责联系、培养全县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级有关单位、企事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全县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10.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贯彻党中央、市委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我县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和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12.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指导垫江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全县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共垫江县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民主党派工作科、民族宗教工作科、港澳台侨统战工作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科。2022年末,本级实有在职人数1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9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7.3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5.12万元,主要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费拨款减少9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9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78万元,教育支出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5.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38万元,比2022年减少3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82万元,比2022年减少9.1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经费从基本支出转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2.56万元,比2022年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民主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少数民族扶贫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市级振兴集团公务用车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7.6万元,比上年减少40.03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2.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高婧麟联系方式:023-85650041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