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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69Q/2024-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垫江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新区的发展工作;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协助编制新区专业规划、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3.协助编制阶段性城市拓展、产城融合战略实施方案、新区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4.协助新区规划范围内重大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5.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开展新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管护工作;6.负责新区规划范围内道路、园林景观、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负责新区规划范围建设期内的城市道路、园林景观管理维护工作,并适时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业管理;8.负责协调新区规划范围内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统筹、调度、使用和管理工作;9.配合参与开发新区规划范围内的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10.负责企业和投资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实行会商、会审制度,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新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11.协助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投诉处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组织制定工作目标,并实施考核;负责文秘、会务、信访、安保、党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档案、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县人大议案、县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项目管理科:协助编制新区基本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新区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灯饰、环卫、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规划管理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协助编制新区专业规划、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配合开展新区规划的报批和规划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工作。

建设管理科:负责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的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及动态管理;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督查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监管工作。

财务审计科:负责财务收支预决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按年度投资计划指导编制资金筹措计划,并协调落实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协助融资公司开展投融资管理和投融资项目的策划、包装、论证等工作;负责落实征地拆迁安置资金和支付征地拆迁安置各项补偿相关费用。

开发管理科:协助做好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负责新区产业发展的实施及项目包装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商务合作工作;负责企业及投资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研究并协调、衔接土地报批工作;负责拟定征地拆迁安置年度工作计划;配合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安置方案的制定、宣传解释及实施工作;负责协调、衔接国土房管部门做好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负责协调各执法主体依法组织拆除新区各类违法违章建(构)筑物。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77万元,主要是服务中心较上年相比新调入两名事业人员。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3.3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5.77万元,较上年相比新调入两名事业人员。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06万元,比2023年增加3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7万元,比2023年增加35.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服务中心较上年相比新调入两名事业人员;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由上级单位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项目。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安排在上级主管部门东部新区管委会。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较2023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节约资金,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节约资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打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3-74630799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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