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69Q/2024-00001 | [ 发文字号 ] | 垫江财政发〔2023〕687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2 |
垫江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社会团体,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3〕1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垫江县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1〕15号)同步废止。
文件下载:
附件_渝财规〔2023〕10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