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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和编制指南(2022)的通知》要求,发布《垫江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按照《条例》要求,落实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发布、解读、回应、互动”四大主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拓展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077条,其中:公开预决算信息74条;“六稳”“六保”信息16条;收费项目信息5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45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11条;政策解读信息16条;重大民生信息7条;国资国企信息3条;其他政府信息9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流程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明确公开渠道、接收渠道、联系方式等依申请公开信息2021年,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层层把关,做到“先审查、后公开”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公开,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局门户网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按照规定全面规范公开相关信息,并规范准确发布到对应栏目,归类科学合理,便于查找获取,保持了数据同源、互联互通、信息一致。

(五)监督保障方面。召开专题会议审议财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局分管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履行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在本部门网页公开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每周开展“回头看”检索过往信息是否被篡改,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理、合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较为繁琐,归集度还有待提高,导致群众查询信息不便捷。二是政策解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改进不足,切实发挥政务公开服务作用。一加强财政公开信息的归集整理。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归集相关财政政策信息,集中展示便于群众查询。二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力争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积极发挥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多渠道、多维度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的各项财政政策,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垫江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垫江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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