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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垫江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7条,其中:预算、决算信息22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21条;国资国企信息18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4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2;其他信息33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更新《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财政金融信息内容发布审核,严格发布程序,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发布、专人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涉密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重要财政政策、工作动态,解答公众疑问,进一步拓展财政对外宣传广度,方便群众及时查阅财政信息。

(五)监督保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并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深刻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准确规范发布作为落实政治规矩、体现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信息被篡改等网络安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形式较单一,大多数以文字形式展现。二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更新不够及时。三是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发布规则理解不透彻,导致部分文件未及时有效公开。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财政政策的全方位解读并丰富解读形式,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把人民群众心中的热点事项作为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要建立更新台账,设置时效制度,规定各有关科室信息报送周期,积极提供素材,全方位展现我局财政工作成效。三是加强相关科室人员信息公开方面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2023年,我局将严把审查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避免出现错别字、表述错误等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报告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垫江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南阳路46;邮编:408300;电话:023-7452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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