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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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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发布《垫江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政直达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地方政府债务、国资国企信息、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财政系统相关政策文件等。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按要求更新并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依法依规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主动公开工作中个人信息保护,筑牢信息安全防线,信息发布的相关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需对所发布的信息开展审校工作,并签字确认后才能在网站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子网页内容发布,积极配合县政府网站平台优化建设,对政府采购、政策咨询问答库等栏目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检查,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准确无误。同时,对于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即时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政府信息是否完善、格式是够规范,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开展网站和新媒体定期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相关栏目公开信息内容存在较多失效或错误网站链接。二是全部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存在不够及时情况。

(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财政信息发布。一是落实专人开展常态化排查,确保相关信息网站链接的有效性、准确性。二是细化各科室责任分工,加强科室间的密切配合,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专人,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开展学习培训,强化相关责任人的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垫江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南阳路46号;邮编:408300;电话:023-74525472)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