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招标企业。经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作为全县公务车辆保险中标承保公司。各乡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县属国有企业的700余辆公务车需在2家中标公司选择投保。
二是统一折扣标准。承保公司招标约定,商业险要求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自主定价系数(0.65),即商业险实缴保费=标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自主定价系数(0.65),即初次投保可享受35%的优惠条件,连续5年不出险最低可以打3.25折,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杜绝了恶性竞争,规避了廉政风险。
三是统一服务质量。县财政局将车辆保险资金池的资金提前垫付给承保公司,待车辆保险到期办理后,专人专岗当日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各参保单位再将车辆参保资金转到财政车辆保险专帐,有效避免公务车辆因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车辆脱保情况发生。承保公司还为参保单位提供优先服务,24小时接受被保险人出险报案,及时事故定损,协助处理人伤事故,全国通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