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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扶持】在垫现代服务业企业如何申报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日期:2021-12-22

(1)支持范围:经营从事商务服务、现代物流、旅游服务、大健康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房地产服务、文化服务、家庭服务等行业领域的在垫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2)补助标准:

一是新升规企业。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的或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新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补助2.4万元企业(三年发清,滑入规下不再发放);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3万元企业(三年发清,滑入规下不再发放)。

二是存量规上企业。年营业额达500万元或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或年营业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年营业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存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补助5000年;年营业额同比增长30﹪以上,补助1万元年。

(3)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主管范围内、符合申请标准的服务业企业进行政策引导,组织企业填写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进行申报。

(二)行业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对通过初审的企业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县发展改革委综合科919办公室(具体时间以每年下发的通知为准)。

(三)部门复审。县发展改革委同县统计局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符合申请标准的企业,严格按标准审核。

(四)政府核拨。县发展改革委将部门会审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据实拨付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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